关于下发2014年度《西青区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政府、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委局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生〔2014〕2号)、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监管职〔2014〕19号)的精神,深刻吸取各单位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现将《西青区2014年度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联系人:任志军;联系电话:27391562
西青区安监局
2014年4月15日
西青区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
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生〔2014〕2号)、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监管职〔2014〕19号)的要求,深刻吸取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再次发生,依据《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区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总体要求和部署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促使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落实《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西青区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预防硫化氢中毒的长效机制。促使有关单位落实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能力,减少硫化氢中毒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是食品加工、市政、水务、通讯、电力、环卫、餐馆饭店、建筑施工、物业、燃气、城建等行业。
督查的重点是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垃圾填埋场、沼气池、化粪池、排水沟、泵站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进行清淤作业及相关作业的单位(队伍)的制度、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情况。
四、治理步骤
本次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区安委会、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区、街镇两个层次的专项培训,全面抓好全区2014年度防范硫化氢工作的动员和指导,并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做好预防硫化氢知识的宣传工作。
各街镇、委办局要通过广播、宣传手册、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毒性、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场所的识别、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4月30日至5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对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督查阶段。(2014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督查工作要按照行政区划,深入到每个街镇,每个作业场所,检查工作要做到留有痕迹。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管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掌握自救、互救方法;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快速检测仪器;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
(三)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过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掌握本辖区内各生产企业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台帐资料,以此指导好防范硫化氢工作的开展。要坚决落实施工作业申报备案等相关制度,严格对施工作业的审批。按照《天津市西青区清理坑、池、罐、釜、井、排水管道、泵站及密闭空间作业施工申报备案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严格备案、作业票等制度,确保施工作业科学有序进行。
(四)严格施工作业动态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各单位在施工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有毒气体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职业卫生的标准要求;要为作业人员配备先进的通讯设施,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发生。
(五)努力提升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更新清淤疏通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机械疏通作业,尽量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硫化氢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机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单位在施工作业或发现其他单位有施工作业行为的,应立即将情况逐级上报,并应在施工作业前首先做好清洗、置换、通风、检测、作业护具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工作,为硫化氢施工作业做好充分地准备。
附件:1.《西青区硫化氢施工作业检测单位及联系方式》
2.《硫化氢宣传镂版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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