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委局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办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津安办〔2014〕40号)要求,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并制定了《西青区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街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辖区和行业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联系人:高玉香
联系(传真)电话: 27393524
西青安委办
2014年8月1日
西青区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
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办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为有效开展这次活动,特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组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杨洪跃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董铁刚、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徐胜军为副组长,区体育局、文广局、旅游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方案和名单于8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ajjerke@163.com)。
二、检查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区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等对社会开放的场所。
(二)检查特种作业类别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三)检查内容
1.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档案建立情况:是否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主要包含人员基本情况、特种作业类别、证件有效期、复审记录等)。
(2)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类别,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简称:操作证,下同),且持操作证原件上岗,操作证是否真实、有效,从业范围与其所从事岗位工作内容是否一致。
(3)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为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提供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不得超过使用期限;是否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相关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是否建立特种作业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对临时雇用、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
2.对承包、承租体育、文化、旅游场所特种作业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将特种作业的运行、管理和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承租方、承包方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有承包、管理特种作业的内容)的单位或者个人。
(2)是否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严格履行。
(3)体育、文化、旅游场所的业主单位是否对承包、承租其特种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4)承包、承租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是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建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交接班巡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日常检查记录等,并认真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专项执法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15日)
1.体育、文化、旅游场所分别由区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自查。
2.体育、文化、旅游场所的经营单位于8月10日前完成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xxx企业基本信息数据采集报表》(见附件3,要求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体育、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上报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区安监局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体育、文化、旅游场所逐一进行检查(含市级场馆,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5号令)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格处罚。
通过本次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帐。
(三)总结阶段
9月30日前,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主要包括:检查单位、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上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西青区关于开展体育文化旅游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西青区对外开放场馆名单
附件3: xxx企业基本信息数据采集报表
附件4:体育、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5:2014年特种作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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