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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青区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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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监管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区安委会制定了《西青区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联系人:高玉香

联系电话(传真):27393524

西青区安委会

                                    2014年4月1日

   西青区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春季是生产、经营、运输和施工作业的黄金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同时从业人员大量更换,未能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新人较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压力。为切实加强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安委会成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洪跃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铁刚、安监局局长徐胜军任副组长,安监、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建委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胜军同志担任。

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大检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近一时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接连发生交通、火灾、民爆等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从我市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建筑施工、火灾、特种设备、生产加工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6人。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接连发生6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生命至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街镇、各部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建设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用电安全、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等8项专项检查。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安监、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分级分类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安监、消防等部门要督促各生产、储存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防潮等措施,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分级分类工作,加强对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情况,电气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情况等。同时,对冶金企业要检查设备检修、维修过程中的施工方案、动火证或施工工票、检测检验、安全教育、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等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实施;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煤气作业等危险工作审批及监护措施以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措施是否落实等。

    (二)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建设、交通、水务、市政公路、电力、气象等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春季雷电、大风多发的特点,以高难深大项目,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结构性建筑材料等为重点,严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严防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雷击、火灾等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坚决采取停止施工措施。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水平。

    (三)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机动车维修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标识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化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建设美丽天津、美丽西青整顿交通秩序活动,严格管理客车、大货车、接送学生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机动三轮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凡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记入黑名单严格监控;凡技术状况不良的车辆,一律不得安排营运;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运输企业要一律辞退。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要突出7座以上客车、客运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停运规定,对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要强制其停车休息。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地铁站、客运车站、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保证防火措施到位。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事前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运营使用。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要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六)开展地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安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地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由专业队伍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施工作业队伍是否对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氧含量进行检测,特别是要对受限空间内的硫化氢气体含量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是否实施作业审批;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是否配备必要的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氧含量检测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和通信装备等,严防缺氧窒息、硫化氢中毒和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七)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线路、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的巡查,并制定抢修方案。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作业单位加强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维护检修、保养和检测。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八)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专项整治。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对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督导组来我市督查所反馈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进行整改。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好防碾压、防外力破坏等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要求,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同时,质监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加气站的安全监管,严查加气站对无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无燃气汽车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加气气源类型与气瓶类型不一致等而进行违法加气的行为。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好本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街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市、区安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四、制定措施,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谋划部署。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及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街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抓实、抓细、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和每个环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下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聘请专家,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参与各项专项检查;各单位、企业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安全评价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参与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做到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严厉实施责任追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发现安全隐患一律要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并严格处罚;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由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督促企业责任落实。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本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于4月10日前、总结于5月2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玉香

联系电话:27393524

邮    箱:ajjerke@163.com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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