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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2-13 来源: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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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西青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开局之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五三”的总体工作要求和基本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主线,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市政府下达指标内。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动区、街镇、村三级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全年督查两次;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将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街镇、西青开发区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属地监管职责明确、监管名录编制、检查计划制定。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行业直接监管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做好行业监管边界划分、监管名录编制以及项目审批、日常监管、事故查处、“打非治违”等工作定期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等机构的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各街镇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与高危行业企业谈心谈话,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督促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二、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程序;加快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配备,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移动执法实施和运行,提高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审”、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6.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建立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制度,修改完善《西青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全面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稳步推进以安全生产监察所为主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监管与执法相分离;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委托,赋予管委会、街镇更多、更大的行政执法权限,指导和推动街镇积极办理执法案件,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

7.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安全生产 “五级五覆盖”。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战略布局,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增长机制,按规定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基层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8.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严格行政许可,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同时”审查范围、管理方式、审查程序;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领域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进行全面清理、限期淘汰;开展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计划项目纳入政府科技计划体系,支持重点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项目、成果转化及先进适用技术建设。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凡发生责任事故,除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也追究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夯实安全基础,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0.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内新增三级达标企业不少于100家。

  11.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一期)培训应用工作,继续深化平台(一期)运行现状评估,深入调查分析用户需求和应用问题,做好相关功能开发、调整、完善工作;全面落实培训方案,合理匹配培训力量,分级分类、分片分批地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加大应用情况检查督查力度,实现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生产型企业全部上线运行应用,常态性用户达500家以上。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二期)建设, 推进区、街镇、企业三级网络系统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以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为重点的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应用,做好与市级平台和区相关平台间的融合、对接工作。在继续全力抓好“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它省市安全发展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创新规划编制理念和方法,找准我区安全生产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约束,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前期课题和规划总体框架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规划文本(草案)。

   12.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

13.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1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区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整治攻坚战

15.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实行隐患排查量化考核,街镇、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5和3个;落实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并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1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制定落实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督促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餐饮场所燃气、石油燃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攻坚工作,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危化企业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大力推动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升改造,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号),严格作业管理,加强对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批先建等违反程序的危化建设项目、无证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严格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

  18.深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推进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治理;督促各地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自动化改造降低车间用人数。

  19.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冶金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开展街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

20.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21.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2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西青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改进创新检查方式,明查暗访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10件;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部门、街镇间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开展区域内交叉检查、互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体制机制和效能建设

    23.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举行区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督促各街镇举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4.进一步培育发展安全中介机构。支持安全中介机构发展,发挥安全中介机构作用,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查检测检验报告、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

  25.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进一步使用好、管理好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家组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标准化审核、技术论证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后备人才筛选与培育力度,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6.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27.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移交后的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备案审查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服务工作。

  28.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加大对机关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9.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中央、市和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精神,组织开展党性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热情,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公示公开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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