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示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安管办: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5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俊帅;联系电话:279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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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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