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经研究,区安委会组织制定了《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划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划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街镇、有关单位相关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该方案执行,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界限划定清晰、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请各街镇、有关单位研究划界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再次勘查,按照划界基本原则,详细梳理涉及本区域内军事用地、各类飞地、其他街镇区域监管划分等问题,形成具体报告(包括:详细图纸、区域监管划分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划分的情况说明),于2016年7月29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据具体报告和工作实际,制定《西青区安全生产地域划界方案草图》,并制作图集印发。
联 系 人:闫兆玲
联系电话:27393524
电子邮箱:ajjajk@sohu.com
2016年6月28日
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
划分方案(试行)
一、划界基本原则
1、参考民政、国土资源局、天津市测绘院有关行政区划边界划分范围。
2、边界区划重和部分参考土地权属关系或实际行政管辖权。
3、监管边界以道路、河流中间线及特殊区域围网为划分界线。
4、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地域监管无盲区。
5、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对各自监管边界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二、具体问题说明
1、央企、市属企业监管问题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市级(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街镇、西青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配合管理。
2、军事用地监管问题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尽快完成辖区内军事用地梳理工作,报区安委会汇总后报请市安委会,落实监管责任归属。
3、飞地监管问题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尽快完成辖区内飞地(本文中“飞地”是指属某行政区管辖,但与本行政区主体不相毗连的土地)情况梳理,并划定明确区域。区内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在其他街镇、西青开发区的飞地,由飞地所属街镇、西青开发区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其他省市或区县的飞地,汇总具体情况后,由区安委会报请市安委会,明确监管职责。
4、监狱、劳教、收养所等所属土地区域监管问题
为确保我区地域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无盲区,同时考虑监狱、劳教、收养所等存在着开办企业、出租场地开办企业等情况,由所在街镇、西青开发区对监狱、劳教、收养所等所属土地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
5、跨区县监管问题
有关功能区要尽快与相关区县协商,明确划分监管边界和职责,形成会议纪要,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6、码头、铁路站点等监管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功能区、街镇负责上述区域属地安全管理职责。
7、农场区域监管问题
杨柳青农场和工农联盟农场现隶属于食品集团,由食品集团负责街镇、西青开发区区域内农场的直接监管;津青农场隶属于天津市民政局,由天津市民政局直接监管。街镇、西青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配合管理。
8、适用范围及时效
《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划分方案(试行)》适用于西青区安全生产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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