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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雷雨季节危化从业单位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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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夏季来临,高温、潮湿、多雷、多雨等恶劣气候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将给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生产、使用、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津安生〔2016〕12号《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西青安委会(2016)15号《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抓紧部署,确保安全度夏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我区2008年博金精细化工因雨水浸泡导致全面停产、2010年 “1.12”金汇药业死亡事故等因极端气候原因造成事故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单位要根据夏季时令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对危化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做到计划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夏季高温及汛期期间的生产安全。

要以危化企业的防雨、防水、防潮、防淹泡、防雷、防静电、防坍塌、防触电为重点进行安全检查。

二、周密安排部署,保证组织到位

全区各街镇、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高度,认真分析、研判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夏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各分管负责人要分别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危化从业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18条的职责,确保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保证措施到位

  各街镇要按照“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安监人员的责任感,形成合力,督促企业加强夏季高温季节防暑、防汛、防爆、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着重指导企业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1、保证在夏季极端气候危化单位的安全措施到位。在高温和潮湿的自然条件下,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加。因此,在开展对危化单位检查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夏季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措施,避免泄漏、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检查的重点是设施设备状况、安全措施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2、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具体措施的执行。

一是对储存、使用单位的各类气态及液态储罐、钢瓶高温时段要尽量减少库存、控制进出数量;

二是有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储存的设备、设施,必须有完备的防晒降温措施,露天存放储罐要严格实行喷淋降温制度,确保喷淋装置完好运行;

三是要加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

四是严禁高温季节动火作业,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五是危化品的运输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实行危化品错时专线运输制度,避免高温时间段运输;

六是按规定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制订并落实防雷击措施,避免危化品储罐、容器遭受雷击而发生危险,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七是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消防设备的完好率,确保安全装备硬件可靠;

八是做好雷雨汛期的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储存有遇湿易燃化学品、腐蚀品、毒害品等单位,要对危化品仓库的防雨、防地面进水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仓库在发生暴雨的情况下不渗漏、不进水,防止危化品遇湿引起事故。

    3、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依法、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作业场所、休息室等场所配置、完善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不断改善作业环境,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层层开展督促检查,保证覆盖到位

各街镇要参照市、区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模式,由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带队,组成督查、检查组,对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区安监等主要监管部门将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全区重点危化企业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对车间、班组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从而确保全区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企业要重点做好对一线工人、操作者、各类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操作规程、隐患检查、防护措施方面的培训,并认真履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的程序,把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素质放在首位,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整治,消除隐患,确保实际效果到位

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资金,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各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危化单位在夏季生产的安全。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借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成功经验,按照津安生〔2016〕12号《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列入“蓝表”,督促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责令实施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列入“黄表”,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要列入“红表”,坚决予以转产或关闭。对于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防止出现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应急反应到位

各街镇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进入汛期,各街镇、各从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请各街镇、管委会及时将本通知印发传达至各危化从业单位。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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