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中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对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年2月5日,区政府成立以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公安西青分局、区人社局、张家窝镇政府有关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宏昌担任,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评估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3月12日9时11分,位于西青区张家窝镇的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周李庄村厂区)合成氢化可的松车间发生一起窒息事故,车间两名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4.1075万元整(贰佰伍拾肆万壹仟零柒拾伍元整)(不含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0年6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2020年8月31日各项行政处罚均已落实到位,2020年9月2日事故结案。
四、评估部署工作
按照《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3月18日,事故评估组通过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及询问的方法,进行了仔细深入评估。评估组随后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
五、评估事项及结论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事故报告中对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只万民已于2020年8月31日足额缴纳罚款。
(二)党纪政纪及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1. 只万民,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原政协天津市西青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2020年10月16日政协天津市西青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免去只万民政协天津市西青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2. 刘斌,张家窝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书记,张家窝镇党委于2020年8月18日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其提醒谈话处理,并于2020年8月24日调整张家窝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3. 周云亮,原张家窝镇安全办负责人,张家窝镇党委于2020年8月18日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4. 李轲,原张家窝镇安全办工作人员,张家窝镇党委于2020年8月18日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5. 张家窝镇党委于2020年8月21日向西青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2020年3月13日,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将本次事故向公司全体员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2. 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只万民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于2020年3月13日至3月29日聘请第三方教育机构对津津药业管理层及仓库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共计60人培训“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管理技术”并考试,对复工员工全员共计315人“有限空间作业和管理安全知识”“电气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培训并考试,2020年3月13日至3月29日组织各部门学习“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急演练及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等。
3. 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投入10万余元购入符合标准的应急救援物资,包含(救援绳、正压式呼吸器、长管呼吸器等),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购入、使用、维保台账,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检查,确保有效性,并将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方式和选用标准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车间和人员进行培训,2020年3月31至4月1日对八大特殊作业及火灾疏散演习重新做了演练。
4. 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设备613处(个)均建档成册,按照规范要求制作警示标志613件并在规定位置张贴。
5. 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重新梳理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现有制度做出了修订及补充,按照要求组织员工培训,并将培训教育档案归档。
6.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重新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
张家窝镇
1. 事故发生后张家窝镇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合计3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7家,发现隐患1814项,整改1814项,整改率为100%。
2. 张家窝镇政府制定下发《张家窝镇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务必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严查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确保规范到位,有限空间作业要实行审批制度;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岗前培训,有效预防有限空间作业和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
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3•12”窒息死亡事故评估组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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