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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大寺2025年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10·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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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1907许,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金友花园小区门口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现场,天津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施工作业时一名工人被倒车作业过程中的轮式压路机压伤左腿,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批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成立了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10·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区运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大寺镇政府派人组成,履行事故调查组职责,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西青区纪委监委、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和平区人民政府参加。调查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情况和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1. 建设单位:天津市恒捷市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捷市政公司”

恒捷市政公司成立于201134,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谢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569336609N,详细地址:南开区二纬路18号二楼行业类别: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停车场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联网应用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环保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整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总包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养护公司”)

交通养护公司成立于1994826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48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康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99980Q,详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9行业类别:公共设施管理业。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及公路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配件;工程咨询、设计;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机电设备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场场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道路检测;电子产品技术、智能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广告业务;机电设备销售;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标志牌、金属制品、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以下限分支经营:乳化沥青、改性沥青、沥青混凝土加工及销售;水泥混凝土制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桥梁检测;金属制品生产及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类别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劳务(备案事项)不分等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JZ安许证字〔2004000025,有效期:20221118日至20251118日。

3. 分包单位:天津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建设公司”)

万城建设公司成立于2016121,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7E3737D,详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2房间-G030行业类别:建筑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树木种植经营;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照明器具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打捞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备案事项)不分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JZ安许证字〔2020009986,有效期:20238112026811

4. 监理单位: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华盾监理公司

华盾监理公司成立于198732日,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谋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4147249,详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同安道58号,行业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地整治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资质类别及等级:公路工程甲级。

(二)合同签订情

1. 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合同

发包方:恒捷市政公司

承包方:交通养护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595

合同内容:为S331赛达大道(营建路K0+000至大寺K23+264)段,路段总长约23. 264km,公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设计速度为6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有 / 立交 / 处;特大桥 / 座, 计长 / m; 大中桥 14 座, 计长 3202. 32 m; 小桥 / 座, 计长 / m; 隧道 / 座,计长 / m, 主要维修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道路工程根据路面病害程度,结合现状路面结构,对行车道病害部位实施面层或上基层挖补,挖补后,行车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硬路肩接顺处理。桥梁工程主要维修路段内的14 座桥梁 ,交通工程主要重新施划道路标线,完善交通标志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2. 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名称: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

承包人:交通养护公司

分包人:万城建设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5914

合同内容:为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项目1标段的工程提供劳务分包,主要包括铣刨旧路结构、水泥稳定碎石铺筑、沥青混凝土铺筑等施工项目的劳务人工。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劳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 监理服务合同

合同名称: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监理合同。

委托人:恒捷市政公司

监理人:华盾监理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598

合同内容:为S331赛达大道(营建路K0+000至大寺K23+264)段,路段总长约 23. 264km,公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设计速度为 6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有 / 立交 / 处;特大桥 / 座, 计长 / m; 大中桥 14 座, 计长 3202. 32 m; 小桥 / 座, 计长 / m; 隧道 / 座,计长 / m, 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主要提供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即五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和环保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施工监理做到尽职尽责,保证本项目按委托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做好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劳务合作申请进行审批。

)涉事项目概况

该工程为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工程范围为营建路(K0+000)至大寺(K23+264)位于西青区,路段长 23.264 公里,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根据路面病害程度,结合现状路面结构,对行车道病害部位实施面层或上基层挖补,对其中K17+000-K17+500 段上行挖除重做路面结构。挖补后,行车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硬路肩接顺处理。维修路段内含桥梁 14 座,分别为自来水河桥(上、下行)、跨津沧高速桥(上、下行)、丰产河桥 (上、下行)、陈台子排水河桥(上、下行)、大沽排污河桥(上、下行)、跨津淄立交桥(上、下行)、津港运河桥(12),技术状况评定均为 2 类。对桥梁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对桥面铺装病害部位实施挖补。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重新施划标线,完善交通标志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修复高新产业区和精武镇等 2 处交通调查点。完善 K15+600 处硬路肩不停车超限检测设施。

事发时该工程正在进行K21+876~K23+294上行段(行车方向为自西向东方向路段)第1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层摊铺及碾压施工。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总包单位

交通养护公司设立了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组织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2名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计划投入;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实行日检和月检,日检由项目安全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周检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工程、质量等部门人员参与检查

2.分包单位

万城建设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全员签订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项目设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查。每日开工前由班组长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并检查工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佩戴齐全。

3.监理单位

华盾监理公司制定了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实行日检和旁站,并存有监理日志和安全检查记录。

(五)施工工艺

事发工程位于赛达大道上行段金友花园北门以东位置的第1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层摊铺及碾压施工步骤,施工方向自西向东,现场共有8辆工程车辆,从东向西依次排布,最前方为第12车道错位排开的两辆摊铺机,负责将沥青混凝土均匀铺设在路面上,配有铺油工人辅助将沥青混凝土摊平并对路面坑洞进行填料补平工作;摊铺机后为两辆并排作业的双缸压路机,负责将路面沥青混凝土振动碾压密实;后方为两辆前后排列的胶轮压路机,负责反复碾压两车道路面,确保路面密实度达标,配有一名喷油工择机对胶轮压路机的胶轮进行喷油,防止胶轮与路面粘连;最后方为两辆双缸压路机,负责通过碾压将现场路面轮迹抹平,确保施工后的路面平整度。

(六)事故发生经过

20251017日,万城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通过工人张某某找到郝某田、郝某来、郝某峰等六人,定于次日前往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进行道路铺设施工作业。

20251018730分许,张某某驾驶车辆运载上述工人到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进场。8时许,众人开始当天的施工作业,其中郝某峰负责现场路面的沥青混凝土铺设工作,郝某来为喷油工,身穿反光背心,负责胶轮压路机的胶轮进行喷油,防止胶轮与路面粘连。施工位置随着作业的进行沿赛达大道南侧顺行自西向东移动。

1830分许,施工位置已前行至赛达大道上行段金友花园北门以东位置,现场工人暂停施工开始吃晚饭,1850分许,驾驶胶轮压路机的刘某海准备对已铺设路段路面进行碾压,刘某海观察到压路机胶轮与路面柏油存在粘连现象,便叫郝某来给该压路机的前后轮进行喷油。19时许,刘某海驾驶胶轮压路机沿赛达大道紧邻路中绿化带的第1车道,对路面进行反复碾压。1907分许,刘某海驾驶胶轮压路机倒车碾压路面的过程中,压路机后轮碾压到处于不安全站位的郝某来左腿,事故发生。

(七)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上行段金友花园小区北门东侧的2025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现场。当日计划将赛达大道路面铺设作业向前推进至赛达大道与赛达路交口处。事故路段有路灯照明并设有施工临时照明设备以及施工车辆灯光照明。

涉事车辆为万城建设公司租用自然人刘某健的一拖LRS2030型胶轮压路机,由持有压路机操作中级证书的刘某海操作驾驶。该车辆后视镜完好,具备倒车影像功能,经交通养护公司验收合格后进场,并报华盾监理公司查验签证后投入施工。

)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郝某来,汉族,68岁,学历:初中,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人,身份证号:120223XXXXXXXX2337,万城建设公司临时用工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津公技鉴字〔2025〕第00192号)鉴定意见:郝某来系现场压路机碾压身体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10181953分,交通养护公司将该起事故上报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安委办;202510181958分,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将该起事故上报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本次事故按规定上报,不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907分许,正在用铲子帮停放在第2车道的双缸压路机清理车轮的郝某峰听到身后郝某来呼救,回头看到侧后方位于第1车道的郝某来左腿被胶轮压路机后轮压倒,郝某峰立即用铁锨拍打胶轮压路机,随后刘某海将车辆刹停并将车辆向前挪动,此时观察郝某来身穿反光背心仰面朝上躺在地上,左腿大腿以下已被压路机碾压,还能发出微弱声音,但是意识已逐渐模糊。因新铺设路面温度较高,为防止郝某来被烫伤,闻讯赶来的工友便一同将郝某来抬至一旁的未铺设路面。与此同时,在事故发生位置以东约300米处的万城建设公司技术员陈凯闻讯赶至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920分许,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对郝某来进行伤情查看和救治,并将其送往天津康汇医院,后郝某来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在本次事故中,事故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基本合理。

在本次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区委、区政府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大寺镇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响应迅速、协调有序,响应程序规范,应急指挥得当。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刘某海驾驶胶轮压路机倒车碾压路面的过程中,压路机后轮碾压到处于不安全站位的郝某来左腿,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交通养护公司

一是未制定喷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喷油工人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安全标准;二是对万城建设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交通养护公司违反了与万城建设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有关规定,未能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万城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未能对万城建设公司进场职工进行全员登记造册,未能对郝某来进行“三级”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未能发现并督促整改万城建设公司存在的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责任制签订不健全等问;三是未能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压路机倒车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万城建设公司

一是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喷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致从业人员职责不清、无章可循;二是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对喷油工郝某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未能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压路机倒车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一)司法机关处理建议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于20251019日对该起案件受案侦查。

(二)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 交通养护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对交通养护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万城建设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对万城建设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责任人员处理的建议

1.康某,作为交通养护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对康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张某,作为万城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对张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交通养护公司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总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开展有效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前编制指导性、可实施性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确保操作规程遵守和安全措施落实;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经常性检查,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万城建设公司

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按计划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开展有效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安排专人现场统一指挥、监督监护;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状况,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政府相关部门

1. 大寺镇政府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以案为鉴,加大对辖区内施工项目检查力度,倒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市交通运输委

严格遵照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以案为鉴,加强道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与检查力度,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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