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刘庄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7398027
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邮箱地址:xqhbkf@163.com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 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刘庄110kV输变电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天津市西青区学府工业区内,环沧南路与学府东大道交口东侧 | 刘庄110kV变电站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学府工业区内,津沧高速公路西南侧,为110kV系统公用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10kV。 本工程输电线路部分包括:苑精一线π入刘庄、苑精二线改接入刘庄3回110kV线路工程,电缆路径长约2.4km;陈台子—精武1回110kV线路工程,总路径长约3.85km,其中新建电缆路径长1.45km,新建架空路径长1.2km,利用现状线路长1.2km;新宇彩板二站T接至陈台子—王稳庄线路,电缆路径长230m。 施工期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的运输和装卸、工程土的清理等环节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工人生活废水、泥浆废水以及车辆、路面冲洗废水;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为了减少施工期对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将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做好施工弃土、垃圾的清运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上述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1.4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电磁辐射影响 类比西青110kV 变电站工程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本期刘庄110kV 变电站建成后变电站站区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电缆所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L/d(7.3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等。由类比调查数据显示,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限值,经化粪井处理后由环卫吸污车定期抽走,不会对周边的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影响 本工程建成运行后,通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拟建变电站四侧厂界噪声影响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噪声限值要求,预计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4)固废 本工程变压器地下建有事故贮油池,有管道通入事故储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可由排油坑流入事故储油池中暂存,废油由电力部门回收处理。正常运行情况下,没有废油排放。 变电站蓄电池是免维护电池,使用到期后,废蓄电池将由厂家进行回收,因此无废液排放。 拟建变电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维修人员、巡检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8t/a,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 2019年1月18日 —2019年 1月24日 | 本评价公众参与过程进行了两次网上信息公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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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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