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许可事项——结果公开(2025-10-29)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0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结果予以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住所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内容 | 业务主管单位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天津市西青区德馨公益服务中心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与西青道交口西北侧青朗园1-3-704 | 52120111MJ0516495R | 赵旭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直接登记 | 2025/10/23 | 2025/10/23 | 长期 | 
| 天津市西青区皖江红计划生育家庭服务中心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大卞庄社区服务中心103、104、105室 | 52120111MJ0600160M | 韩雷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25/10/23 | 2025/10/23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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