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许可事项——结果公开(2026-01-13)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0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对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结果予以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开办资金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业务主管单位 | 登记证号 | 登记时间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天津市西青区体育总会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152号201房间 | 刘杰 | 3万 | 宣传政策信息;开展业务咨询及培训;组织相关赛事及活动;承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相关的事项(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 天津市西青区体育局 | 51120111MJ0524831A | 2026/1/6 | 2026/1/6 | 20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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