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登记----结果公示(2026-02-10)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0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对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登记结果予以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天津雅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1120111MA06JPTD5A | 毕金艳 | 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变更、延续 | 2026/2/5 | 2024/8/12 | 2027/8/11 |
| 绘上岸(天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1120111MA8245LB2M | 王伟娜 | 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变更、延续 | 2026/2/3 | 2026/3/2 | 2029/3/1 |
| 天津博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张展翼 | 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筹设、设立 | 2026/2/4 | 2026/2/4 | 2029/2/3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