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三樱飞跃汽车刹车管、燃油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三樱飞跃汽车刹车管、燃油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 天津三樱飞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工业城D14-1座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三樱飞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D16座,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8日,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中日合资企业。建设单位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管组套、丰田集合配管的生产、加工。建设单位已于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D16座厂房(位于本项目南侧,距离80m)建成一条年产量为10万套的汽车刹车管组套生产线;于D7-4座厂房(位于本项目西侧,距离75m)建成一条年生产丰田集成配管20万套的丰田集合配管生产线。 随着市场业务的发展,以及汽车行业不断推陈出新,消费者对汽车节能性、环保性等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导致汽车生产企业对相关零配件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新产品要求,增加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新建“三樱飞跃汽车刹车管、燃油管生产线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工业城D14-1座厂房及厂院,购置安装弯管机、集合组装机、气密检查机等设备,建成一条汽车刹车管生产线;购置安装接头组装机、压入机、气密检查机等设备,建成一条燃油管生产线。本项目年生产汽车刹车管36万套、汽车燃油管456万套。 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工业城D14-1座,地理经纬坐标为N 38.966900°,E117.233336°。项目四至情况为:东侧为园区内道路;南侧为特素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其南侧为建设单位D16座厂房;西侧隔榕城一支路(园区内道路)为韩天电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其北侧为D7-4座厂房;北侧为天津明牌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可知,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19.4m2,租赁建筑面积为4038.8m2。建设项目厂界为四侧厂院建筑外墙。 本项目拟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12月竣工投产。 | 1、施工期 本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固废全部依托现有工程,由于市场需求,酸洗精度提高导致厂内废酸液增多,则本项目年工作时长由现有3600h增加至7200h,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依托三厂现有废酸再生系统和现有酸洗冷轧线,酸洗废气排气筒DA002和废酸再生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酸再生氧化铁粉仓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特别排放限值废酸再生系统和酸洗无组织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 运营期项目废水为酸性气体吸收废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量36000m3/a(10m3/h)依托厂区现有含酸处理系统处理,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90m3/h,现有工程污水处理量为54.252立方米/小时,本项目仅增加了工作天数,小时处理废水量不新增,故依托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可行。大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厌氧池+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粉末活性炭系统+磁絮凝沉淀池+浸没式超滤+消毒池。 噪声: 本项目东、西、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5dB(A)、59dB(A)、56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2dB(A)、54dB(A)、53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为58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4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在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已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了收集计划,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收集操作程序和方法、包装形式、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均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口罩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且废酸过滤杂质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规定,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车间内部地面为现浇混凝土,设计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耐磨耐撞击地面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危废暂存区的危险废物均装在指定的容器内,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排查,危废暂存间内部地面采用环氧树脂的防渗处理,同时在危废暂存区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如有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定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可及时排查泄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导则》(HJ610-2016)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可知,本项目不会产生直接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情形,非正常状况下亦不会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企业不新建厂房,施工期主要针对现有闲置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及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后需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音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废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材料退回厂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 | 无 | 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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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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