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科信达电路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科信达电路板生产线 | 天津市中科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三大道1号A栋西侧2层 | 天津市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科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现公司拟扩大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和法人无变更),进行集成电路制造及销售。因此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租赁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三大道1号A栋西侧2层的厂房,投资710万元,拟建设中科信达电路板生产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1月竣工。本项目已在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203-120111-89-05-678100。建成后预计年产12万片电路板。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三大道1号A栋西侧2层,租赁天津亿鑫通微电子有限公司的综合厂房(建筑共5层)的第2层进行生产。本项目四侧情况为:项目用地北侧为天津亿鑫通微电子有限公司综合厂房;东侧为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南侧隔赛达二支路为天津鼎芯膜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隔赛达三大道为天意园、天津立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期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仅需将外购设备放置在厂房内,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外包装物以及安装、调试噪声,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由于施工时间较短,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大气 3.1 废气收集措施本项目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三防涂覆废气及固化废气经密闭机器集气管道收集,汇至总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为100%。手工焊废气由手焊位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擦拭废气由擦拭台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返修台废气由返修台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各自收集的废气汇至总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约为80%。3.2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净化治理,治理后经一根33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布袋除尘器”对锡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约为90%。“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约为70%。废水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能够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且本项目废水量为1.04m3 /d,远小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预计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音 据上述预测结果,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锡渣、废钢网、除尘灰。危险废物包括:锡膏废包装、沾染废物、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三防胶桶、废UV胶桶。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锡渣、除尘灰外售物资部门回收。本项目劳动定员26人,生活垃圾以每人0.5kg/d计,全年工作27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1t/a,集中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收集处理。该项目危险废物从厂房内产生工艺环节由工人使用推车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在专用包装桶内封存,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量运输量较少,且厂房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该项目危险废物在厂房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处理率达到100%,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属于电子元件制品,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地面硬化,无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023年1月11日—2023年01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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