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的04-07地块北侧和05-06地块中部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的04-07地块北侧和05-06地块中部。04-07地块北侧(以下简称“A地块”)入驻行业为34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地理位置为兴华七支路东侧、兴盛道南侧地块;05-06地块中部(以下简称“B地块”)入驻行业为143方便食品制造业,地理位置为兴华五支路东侧、兴华四支路西侧。本项目A地块为空地,拟入驻天津华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为一座综合厂房(包括生产区、检测区、办公区、成品库、原辅材料库等)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煤矿智能巡检机器人100套、年产煤矿检测机器人100套。本项目B地块为空地,拟入驻天津艾丝碧西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为一座综合厂房(包括生产区、原辅料存储区、仓库等)、办公房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冷冻面团4800吨。 | 施工期 本项目在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均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一般情况下,上述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运营期 大气 本项目A地块厂界处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相关标准要求。(2)B地块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由密闭池体+管道收集后,经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1达标排放。排气筒P1-1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废水 A地块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B地块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B地块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噪音
本项目A地块、B地块的主要噪声源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A地块厂界、B地块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小。固废 (本项目A地块、B地块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均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3年03月01日—2023年03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