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万德自行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
天津万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盛达道18号 |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万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盛达道18号4号厂房进行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生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企业决定利用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建设“天津万徳自行车零部件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车间,购置12台注塑机,2台粉碎机、9台转印机、2台移印机等生产设备,进行自行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自行车零部件100万套,电动自行车零部件3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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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建构筑物,施工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施工过程简单,时间较短,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注塑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印版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由上方集气罩收集,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全部收集,三股废气汇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间全部收集后引入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的排放;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转印纸、废包装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印版、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清洗剂、油墨沾染废物。其中废边角料、废转印纸、废包装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印版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集尘定期进行外运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定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清洗剂、油墨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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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