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项目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北道2号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内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现有厂区内新建1套污泥脱水临时设备,对河道清淤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采用“叠螺脱水+深度机械脱水”的物理脱水方式,处理量为1万t/d,污泥含水率由98%处理至50%。本项目污泥脱水的水进到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进水前池后,进厂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泥由河道清淤单位负责收集、运输,运输过程要求运输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运输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输。本项目为临时项目,与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独立运行,运行期为2年,2年后本项目污泥脱水设备将进行拆除。本项目涉及的接收和产出的污泥不与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存混出。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增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项目运行2年后设备的拆除工程。由于施工期短,施工期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且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治理,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即可恢复到现状水平。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污泥暂存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本次新增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1#脱水间、2脱水间污泥脱水处理废气负压收集后,分别经本次新增的2套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的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进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至大沽排水河和陈台子排水河,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大块垃圾、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资格单位处理;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50%)属于其他固体废物,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油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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