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宝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宝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天津市宝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柳邑路7号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建设“天津市宝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现由于客户需要,部分来料汽车零部件为碳钢材质,客户对产品要求更高,为了给这部分汽车零部件除锈、除油,为后续电泳提供更好的条件,提高后续电泳的质量,降低不良品产生率,因此本项目在1#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设置酸洗槽、水洗槽,增加酸洗、水洗工序,对来料碳钢材质的汽车零部件首先进行酸洗、水洗,然后再进入现有工程电泳生产线,来料碳钢材质的汽车零部件年处理量约30万件。现有来料不锈钢材质的汽车零部件仍然直接进入电泳生产线处理,产能减少至336万件,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仍为366万件,不新增全厂产能。本次还针对全厂脱脂、表调、磷化、电泳等工序使用的挂具,新增2台抛丸机,对挂具进行清洁,以去除其表面附着物。本项目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仍为年产各类汽车零部件366万件。 |
施工期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及后需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运营期废气 ①本项目挂具抛丸工序抛丸机密闭设置,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引至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新增18m高排气筒P6排放。②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洗槽侧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新增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新增18m高排气筒P7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排放,新增酸洗废液、酸洗后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排至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废钢砂、除尘灰、碳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酸洗废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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