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
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荣道17号天津节水科技园内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资源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生活饮用水、水和废水、地下水项目检测。为了适应市场、增加环境检测能力,企业拟投资50万元在已租赁的天津节水科技园服务楼3层建设“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通过新增并更新部分实验仪器设备,将检测实验能力(以实验项次计)由1250项次/年增加到21250项次/年,检测实验项目种类与现有工程一致。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不涉及土方的开挖,施工期产生污染物较少,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待施工结束后大多可恢复至现状水平。运营期废气 ①本项目实验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或万向臂吸风罩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净化处理,试剂存放区的废气经房间顶部的排风口引至楼顶的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净化处理,尾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实验分析消解过程的废气经制水室通风橱引至位于楼顶的SDG干式酸雾吸附装置内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区废水(器具淋洗废水、水浴锅和灭菌锅排水、实验区清洁废水以及纯水机排放浓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通过节水科技园内现有排水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实验设备多为分析仪器,且位于室内,噪声较小,楼顶的空调室外机和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包括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实验分析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培养基、废实验样品、废紫外灯管、废SDG吸附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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