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常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兴新能源钠离子电池电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常兴新能源钠离子电池电芯项目 |
天津常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中路与创源道交口北100米处6号厂房 |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常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中路与创源道交口北100米处天开高教科创园5、6号厂房,主要业务包含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企业现有工程年产钠离子正极材料100吨,现有工程内容全部建设在5号厂房内。本项目工程内容拟全部建设在6号厂房内,5、6号厂房均为独立厂房,中间由园区公用道路隔开。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本项目以现有工程电池正极材料为原料,建设钠电池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钠离子电池10MWh。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针对租赁厂房内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激光清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封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制浆抽真空、涂布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涂布线封闭负压的方式引入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注液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密闭方式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本企业生活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设备排浓水经生产废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电芯,以上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NMP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设备管路清洗废水、废三效过滤网、废滤袋,以上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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