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新宇三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宇三厂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民兴路67号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由于来料发生变化及供应企业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提高,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对三厂酸洗线进行扩建,使酸洗槽中的浓度由15%-21%提高到19%-21%。现为了进一步提高三厂的产品质量,增加酸洗冷轧线对来料酸洗后的水洗次数,以提高带钢的清洁度,从而导致酸性废水产生量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泥产量增加,酸再生处理量增加。本项目涉及到的生产工艺为酸洗冷轧工艺、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污泥减量化工艺及酸再生工艺。本项目在三厂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其改造涉及的主体工艺及公辅工程依托三厂内现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三厂现有主产品的产品规模,仅副产品规模略有增加。 |
施工期 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及设备的安装,不改变主体工艺,不新增生产设备,废水、废气及固废均依托现有工程,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污泥减量化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经封闭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8%)收集后进入现有碱洗塔净化系统(10%NaOH溶液碱洗)净化处理,尾气依托现有36m高排气筒DA027排放,未被收集的氯化氢通过车间换风无组织排放。废酸再生废气(包括酸性废气、焙烧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吸收塔+冷凝+碱洗净化系统,尾气依托现有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酸再生系统产生的氧化铁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尾气依托现有3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漂洗废水、污泥减量化浆压滤废水、酸性废气吸收装置废水,排入厂区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淡水回用于除盐水站用水及冷却系统补水,浓水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酸过滤残渣、酸浸压滤残渣、废包装袋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酸性废水处理污泥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是否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后进行归类管理,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地下水、土壤环境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等措施,提出地下水防渗措施的标准及要求,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防渗标准,减轻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
采取两次网上公示、一次公示栏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公开期间以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2025年04月17日—2025年04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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