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天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天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 |
天津天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杨柳青镇柳霞路91号T3厂房 |
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天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改性塑料生产的企业,建设单位现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杨柳青镇柳霞路91号T3厂房,建设天津天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聚乙烯改性料300吨、年产尼龙改性料50吨、年产聚氨酯改性料20吨。 |
施工期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车间内隔断安装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噪声;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施工周期较短,产生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挤出机、注塑机在封闭“房中房”内,“房中房”配备送排风系统,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和密闭负压收集,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设备机头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和密闭负压收集,尾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设备处理,最终通过新建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材、检验废料、挤出废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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