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二支路25号 |
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由于市场需要及公司发展规划,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车间空置区域建设“乐志明康(天津)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1台泡壳机、1台分条机、1台切片机、1台自动磁扣机、2条软质胸卡生产线、2条硬质胸卡生产线、20台破碎机,投产后可实现年产磁扣50万套,软质胸卡50万套,硬质胸卡50万套。 |
施工期本项目不新建建筑物,施工期主要进行车间装修改造以及生产、环保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加热成型、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房中房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材、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胶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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