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元元诉天津市立硕通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8:42
李元元:
本委受理李元元诉天津市立硕通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计时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定字〔2024〕第361-4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因申请人李元元未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