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BJA01A02030020160716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16〕24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16-05-16 00:00:00
发 文 日 期 :2016-05-16 00:00:00
有   效  性 :有效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区安委会拟定的《〈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    

实施方案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建设实施方案.......................................4  

二、交通运输安全建设实施方案.................................................14  

三、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21  

四、公共场所安全建设实施方案.................................................27  

五、城市水务安全建设实施方案.................................................32  

六、供电供热供气安全建设实施方案.........................................43  

七、油气运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51  

八、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实施方案.................................................60  

九、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实施方案.................................................66  

十、消防安全建设实施方案.........................................................73  

十一、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91  

十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99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一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安监局 工信委 市场监管局 运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建设目标任务,强化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西青区危化企业发展现状  

我区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十分集中的地区,共有生产、使用、经营、储存单位341家,不均匀分布在各街镇以及西青开发区。近年来,我区连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天津港“8·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二、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存在问题  

(一)一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规划布局不合理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被新建的居民区、商业区或道路所包围,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产业结构存在缺陷  

全区化工行业一半以上是中小型企业,许多企业产品工艺简单,附加值低。  

(三)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基础薄弱  

生产环境简陋、设备老化、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四)一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未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管理知识匮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素质不高  

许多员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未经培训擅自上岗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管控措施缺失  

控制事故风险的手段和能力不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预案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演练。  

(七)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的部门之间协调性差  

缺乏信息沟通与联动,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特别是面对大量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八)没有供电、消防等设备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化工园区  

三、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持续稳定。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化工企业标准规范,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问题,落实《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明确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安全防护距离联审制度、监管企业公示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监督“一张网”制度等。同时,积极研究出台有关标准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  

(二)合理调整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  

1. 严格准入机制,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项目,除国家级与市级重点项目外,其他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  

2. 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属地街镇或西青开发区要结合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调整,制定此类企业的搬迁方案,限期消除隐患。  

3. 规划部门在批准新项目时,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全面考虑企业的内外部安全条件。  

4.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不允许再欠新账。  

(三)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管控  

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梳理风险点和潜在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在设备运行、人员操作、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方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采取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2.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3. 大力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必须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实现自动控制、自动连锁、自动报警,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参数信息实现不间断的采集和远程传输。在役大型化工装置应当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四)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础管理制度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在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基础上,要建立责任制考核机制,使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个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章程、有规范、有责任、有目标、有评价,充分调动企业各个层面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切实履行职责。  

2. 建立安全生产履职自查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建档备查。  

3. 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生产安全。  

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查报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要主动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提高社会风险控制能力。  

6.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六)切实强化危险货物储运环节安全管理  

制定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储运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储运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对经过社会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要完善标志标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定期巡线制度,严防占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准入制度,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七)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从业能力。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与当地消防部门、属地街镇或西青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动机制,通过签订应急联动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化工企业集中片区要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对园区内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和重要生产部位实行不间断监控。  

(九)整合监管资源,强化信息化管理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平台,建设安全监督“一张网”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视频及重要参数信息的上传,实现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的上传,达到监管信息的互通和共享,从而构建管理有力、监督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生产数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资金保障  

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关乎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研究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街镇、各部门根据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治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安排资金,为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理顺工作职责,明晰责任保障  

理顺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以及综合监管的相关职责,明确履行职责的内容和要求,解决职责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实现无缝化管理。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信息,研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管保障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按照全区每季度一次、街镇每两月一次的频率组织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研究制定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市建成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搬迁工作给予政策扶持。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保障  

1. 建立化工专家库,健全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配备不少于50人的专家队伍,我区财政要设立专项经费,保证专家费用支出。  

2. 强化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系统培训,增加工作人员,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招聘一定数量化工专业、有化工单位从业经验的人员,充实监管队伍。  

(五)完善第三方保障,实现社会共治  

安全生产等行业协会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行业安全生产秩序,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治理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和安全培训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评估等安全管理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承保单位应当积极提供相关安全服务。加强舆论宣传,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二                

交通运输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运管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交通西青支队  

按照《安全天津建设纲要》要求,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公、水、航和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和“大检查大排查”等集中整治行动,努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积极应对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高附加值运输需求快速增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车辆数量持续增加,安全隐患随着交通生产规模扩大明显增多。二是新常态下资金、土地、资源、环境等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加,交通运输企业成本快速增长,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企业重经营、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安全生产投入容易出现不足。三是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带来了新的困难挑战。四是近年来自然灾害多发和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非传统安全事件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面临着较多潜在风险和现实威胁,防范抵御能力比较脆弱。  

二、总体思路  

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场站、路网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构建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的立体监督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2020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现代综合交通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完成,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先进安全装备手段普遍应用,应急救援体系系统性协同性明显增强,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交通违法逐渐减少,交通事故稳步下降,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全面适应西青经济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比“十二五”期下降2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比“十二五”期间下降。公路运输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城市交通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三、重点任务  

(一)严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和行业标准,深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货运场站、机动车维修等交通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到2020年,全区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法规规章更加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素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各类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人,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地铁、公交、车站每个单位、岗位和个人。二是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隐患排查、消防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三是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细化为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有计划实施阶段性和年度考核,落实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全方位、全时段、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计划、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狠抓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五是指导企业进一步深化、细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等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应急装备设施,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安全救生演习,提高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2. 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严把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做好企业备案相关工作,严把危化品运输重点领域经营许可前置安全要件,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落实”。二是严把交通工具、设施安全检测关,定期对从事运营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和等级评定,对于逾期不检测及检测等级不合标准的一律按规定停运。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作业相关人员一律按照规定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并根据新标准、新要求做好继续教育培训。四是狠抓打非治违和督查督办,坚决取缔无证运营、超范围运营、非法充装改装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严格按照上限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不定期开展安全督查,对企业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评估,加大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力度,对于隐患整改不力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坚决关停整顿直至逐出市场。六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实施动态安全监管,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平台、主管部门三级动态监管系统,实时监测安全运行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安全生产信誉考核机制,根据隐患逐项积分,分别采取处罚、停业、吊销其营业资质等措施。  

3. 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保障。一是抓紧推进行业健全完善约谈、重点监管名单、责任追究、失信惩戒等规章制度;完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巡视制度”,规范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管理行为。二是规范事故统计,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报送制度,规范事故统计口径、时限、内容等,确保及时准确统计交通运输事故,认真研判事故原因、特点和规律,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4. 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区运管局要按照物流运输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进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并监督实施;做好物流寄递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查,确保运输工具安全状况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 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依托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完善安全监督部门和执法机构,充实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专职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保障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整治排除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2. 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一是加强管理机构、执法机构等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消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不规范、不科学的安全理念、行为习惯和操作方式。二是针对驾驶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一线重点岗位进行专业水准培训,提高业务专业能力、辨别事故隐患能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通过安全专题会议、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找出规律性,把握关键点,探寻改进措施,提前预警预控。  

3.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一是强化安全管理职能,适应公共管理需求,逐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二是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三是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在高危企业推行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法治长廊、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跟踪报道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三    

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建委水务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津西党发〔201519)文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建设、监理及施工企业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努力建设平安工地、文明工地,防控风险源,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建设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建设、监理等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救援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形成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人员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成立由区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参与各方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常抓不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到位,人员培训到位,质量监管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企业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断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严格操作规程,逐步提高施工企业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企业是隐患排查的主体。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企业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加大对企业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一)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基础性工作的检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针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人员对现场资料的检查,验证各方责任主体质量监控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办法,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落实。  

2. 指导和帮助现场各方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挂图或宣传挂牌以及操作规程,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危险工作操作办法,质量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强化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现场人员的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依托,强化现场执法检查  

按照标本兼治,逐步向治本延伸的原则,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真正修炼内功,增加安全投入及日常巡查,打牢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企业等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采取的相应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实地检查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出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三)提升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管能力  

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文明执法,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树立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建筑协会等单位的专家、教授(有施工现场经验)进行授课,讲解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知识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推行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展互比互学,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学习活动,取长补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四)完善网格化管理  

1. 明确各级网格长的工作职责。A级网格长对全区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负总责;B级网格长对分管区域的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负总责;C级网格长对所监管街镇的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负总责。各级网格长负责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文明施工的信访和投诉。  

2. 推动网格化管理更加高效、便捷的运行。认真分析研究ABC三级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模式。以实现施工现场质量监控及安全生产为目标,以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实践检验,不断总结,不断加以完善,逐步建立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建立建委机关、质量安全监管支队、施工企业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应明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实效性。    

六、总结和考核  

制定阶段性定期考核和奖惩制度,推动安全西青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通过执法检查,强化施工企业、建设方和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分析研究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进行业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开展目标考核工作。认真研究执法检查人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考核方式,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水平与执法检查人员工作业绩挂钩,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评价执法人员的履职效能。建立执法检查考核制度,奖优罚劣,不断提升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四)切实加大追责力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四  

公共场所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公安西青分局 商务委 卫计委 市场监管局  

教育局 旅游局 文广局 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西青建设工作的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建设安全西青,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要求,特制定此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大型活动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强应急处突实战演练,严打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承办者负责、政府部门监管原则,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承办者资质、资格,严格审核、报批活动申请材料,严控活动举办内容、规模。加强活动风险评估,制定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现场安保,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拥挤踩踏和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全面摸排登记全区车站、地铁、商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场所制定和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安保人员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单位、场所内部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开展单位、场所内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应急处突实战演练。在全区设立37个“一、三、五分钟”处置圈,加强对杨柳青广场、高铁地铁车站、商贸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控。落实重点部位武装定点执勤、动中备勤,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组建分局反恐支队,加强情报信息预警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反恐处突小分队建设,突出实战练兵,搞好日常演练,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各类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四)严打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公共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打严处危险化学品行业、工业生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领域的严重违法违规、隐患久拖不决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实现以打促安。  

(五)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区商务委负责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各突发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落实,落实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对商贸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依法对食品从生产到消费、药品从研制到使用实施全领域、全过程监管。区卫计委负责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与区有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职业中毒、群体性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医疗抢救与卫生防疫,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应急方案,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参与职业中毒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区教育局负责通过安全校园建设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全区校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一个秩序井然、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区旅游局负责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旅游安全信息披露、旅游安全预警发布制度;组织协调区相关部门检查景区(景点)“黄金周”、“小长假”等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督促落实相关预案和安全措施;依法指导、督促、检查旅游经营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景区(景点)的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依法参加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文广局负责落实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宣传任务,配合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指导、监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负责对娱乐行业和网吧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演出和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防人员踩踏、防触电事故、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协助各街镇和西青开发区做好所属出版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和业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体育局负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协助各街镇和西青开发区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西青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工作高度负责、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自觉、主动地发挥好检查、监督和执法的职能作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务必把各项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和防范措施。组织民警深入单位和社区开展面对面宣传发动,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全面营造安全氛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科学组织,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发现的安全漏洞和趋势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西青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五    

城市水务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工作部署,提高水务安全建设管理水平,为安全西青创造良好的水务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国家对水安全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资金投入逐年加大,我区水利建设软硬件标准逐年提高,水务各项事业得到可持续稳步发展,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为西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水务安全保障。但是,对照新时期水安全工作新要求,我区水务行业在防汛排涝、工程建设和水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少数泵站存在设施老化,排涝标准不高,排涝能力不足;泵站检修维修及暗涵施工作业常遇硫化氢;水务在建工程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基层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水环境安全不容乐观,全区二级河道大部分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劣V类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低于全市20%平均水平。   

二、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完善水务安全监管体系,以防范事故发生为主线,以责任制落实、培训教育和强化安全监管为切入点,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水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全区水务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夯实街镇水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全覆盖。着力推进全局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安全生产备案率达10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落实  

(一)落实水务市场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水安监〔201517号)和《西青区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西青水发〔201427号),落实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法人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严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承包行为关,并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负总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单位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控制。设计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施工期的安全服务工作。参建四方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抽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及时下达整改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除不开工,从源头扼制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局属水管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水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人、逐岗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把属事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有效问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西青区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度的要求,推动街镇落实水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抽查街镇重点水务工程和重要运行设施安全工作。  

(四)实行更严格的安全考核。将水务安全工作纳入对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绩效考核总分值的6%。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对安全监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局相关科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党委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等作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  

(五)实行更严格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整改不到位零容忍、责任不落实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失职不作为行为和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综合追责体系,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五、狠抓重点领域安全,提升水务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继续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专家助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督查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一)狠抓水务设施运行。  

1. 采取定期和日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坚持基层班组每天自查,基层单位每半月检查,机关业务科室每月排查,局安监办督查,局领导重点查的工作机制。  

2. 认真落实好维修检修工作审批制度,抓好排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协议及合同的签订,有限空间作业要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备案制度。  

3. 坚持对危险源的辨识,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预知、预防和预控,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紧急救援实施方案。  

4. 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对排水泵站等设施检修维修和运转调试,关键岗位做到持证上岗,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规程操作,特种设备做到定期年检、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二)狠抓水务工程建设安全。  

1.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水务工程建设源头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天津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管理有关规定,在招投标阶段明确进入天津水利工程有形市场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的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严格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开工前,项目法人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履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建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资格不达标、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企业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硫化氢中毒、触电、火灾等事故。  

(三)狠抓河库运行安全。  

1. 加强汛前、汛中、汛后水利设施维护管理,注重对河道险工险段、鸭淀水库、闸涵等设施的安全管控,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  

2. 加强开展闸站设备设施完好率评定工作。  

3. 根据闸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及水利工程管理市级考核标准,每年对闸站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同时,按照规范对闸站进行安全鉴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闸站安全鉴定,鉴定结果用于维修加固和除险加固的参照依据。  

4. 对于存在设备老化、堤身薄弱等情况的工程项目,列入各单位项目库,根据下一年度维修资金情况优先予以解决。  

5. 对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由各单位集中日常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6. 加强启闭设备、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加大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定期排查事故隐患。  

(四)狠抓防汛安全。  

1. 建立完善防汛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使职责任务覆盖全区。  

2. 加大防汛监督管理力度,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提高防汛应急处置水平。  

3. 调整充实区、街镇、村三级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健全防汛工作社会保障体系。  

4. 强化多层次防汛抢险力量建设,做大做强现有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指挥通畅、行动到位的抢险队伍。  

5. 细化防汛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  

6. 科学做好防洪调度,努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7. 增加防汛物资储备,丰富存储品种,提高物资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五)狠抓水环境安全。  

1. 不断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河道情况,对垃圾、排污、河道整治、绿化等由不同部门管理的水环境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2. 充分落实各级河长的治理责任。各级河长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负总责,督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同时各街镇要进一步明确村级河长。  

3. 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按照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每月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发现问题严格督查整改。考核成绩每月上报区领导,通报各街镇及各有关单位。  

(六)狠抓出租房屋(场地)安全。  

1. 制定并出台水务局关于出租房屋(场地)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出租单位与承租者合法合规从事租赁经营活动,严明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  

2. 加强对出租房屋(场地)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经营涉及危险品的承租单位和个人,要建立隐患检查与整改台账并报当地街镇监管部门备案,定期与街镇监管部门沟通联系,联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升工程设施安全水平  

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项目法人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技术措施;水务工程运行单位设立安全专项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更新维护、人员培训、安全生产达标工作需要。对威胁和影响安全生产老旧工程设施,要进行大修改造重建,并根据西青区发展需要适时对工程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一)近期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  

1. 泵站扩建改造:西青区现有部分老旧泵站存在设施老化,建筑物墙体地基老化酥松严重,设计排水量过小,已不能满足目前排水工作需求,存在安全隐患,急需进行扩建改造。一是对区管陈台子泵站进行拆除扩建,扩建规模为  <span lang="EN-US" s

2. 河道治理:按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安排,对全区部分骨干河道进行疏浚和打通治理,全面提高我区防汛排涝能力。一是实施南运河辛口项目区工程,全面提升南运河的调控能力和河道环境。二是实施中引河、总排河项目区工程,提高西青开发区防汛排涝能力和环境质量。三是继续实施独流减河王稳庄段工程,全面打通我区境内独流减河截流沟。  

(二)规划提升改造的工程项目。  

1. 泵站扩建改造:继续实施对区内老旧泵站继续升级改造,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是对新东场泵站进行拆除重建,设计流量为  <span lang="EN-US" s

2. 水环境:一是对全区未治理的9个污染坑塘、23条沟渠水体治理。二是对西大洼排水河、独流减河截流沟、津港运河、三八河、东排干、王庆坨排干(西青段)河道污染底泥处置工程,共  。三是实施水循环调控和河道水系联通工程,对河道进行滨河带绿化、堤岸整治、生态护坡、河道清淤,提升全区河道水体质量和生态环境。  

六、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安全软实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局党政领导负总责,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按照专项方案目标任务逐级抓好责任分解。  

(二)完善规章制度。各从业单位对已有的法规规范要认真执行到位,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依法依规、不打折扣地开展监管。  

(三)加强水务安全信息化建设。  

在工程建设方面,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信息,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控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全区安全生产信息。  

在水环境方面,积极协助市水务局建立水环境监管平台。搭建覆盖全区一、二级河道的水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统一采集、管理、分析、考核平台,形成完整的信息采集与录入、考核评分、整改督办、考核通报等的业务功能体系,推进水环境管理向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完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范围内河道、水库、排污口的在线监测系统,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对一线生产实际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区水务局每年对局属各单位主管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局属各单位每年对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五)构建水务安全文化。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积极推进多层次创建行动,加快建设安全单位、安全工地、安全班组等。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安全文化创建力度,使安全和应急教育进基层、进班组、进工地;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刊和专栏,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六    

供电供热供气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建委 工信委 城西供电分公司  

燃气第三销售分公司西青营业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安全、稳定供电供热供气保障能力,促进我区供热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履职尽责。要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供电供热供气安全运行无隐患,强化和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为“十三五”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安全保障环境。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紧紧围绕《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供电供热供气安全中的先导和支撑保障作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做好应急准备,保证供电供热供气系统的按时、安全、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供电安全  

1. 不断优化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电网坚强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首要因素。从整体和全局上提高电网的安全性,从源头降低电网安全风险。紧密结合地区发展规划实施电网差异化发展策略,着力解决现有电网薄弱环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负荷转移能力以及电网发展适应性、协调性、可实施性。    

2. 合理安排电网建设项目,做到电网规模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深化地区电网“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优化高压配电网目标网架,结合220kV变电站新出线、110-35kV输变电工程、业扩工程使电网逐步向目标网架发展,逐步提高高压配电网的抗事故能力。重点是以园区为载体,不断提高电网供电能力,结合高端制造业建设优化电源点和网架布局,提升电能质量。  

3. 预控电网安全风险,提升管理效率。紧密结合地区电网网架结构及供电负荷特点,加强地区电网建设。以电网安全稳定优质运行为核心,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控制能力,落实计划刚性管理,有效管控电网风险,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运行方式,严格缺陷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配网调控运行和抢修指挥资源的整合,开展继电保护定值在线校核系统建设,推进调控运行人员队伍建设,以技术和管理创新为推动力,提升工作质量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4. 稳固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持续形成政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从政策上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与合作。对重要客户和敏感客户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跟踪整改重要用户供电安全隐患。与重要用户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协助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督促重要用户做好保安电源、自备电源和非电性保安措施的落实,确保重要用户可靠供电,确保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保电任务。  

5. 深化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新型应急演练模式,探索无脚本桌面推演等,检验预案的正确性及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应急联动模式,加强部门之间、公司之间、行业之间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快速救援。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加快应急响应速度,结合配网全过程管控平台,开发应急联动处置模块,完善客户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二)供热安全  

1. 督促各供热单位做好供热设施自查。我区供热热源现状包括热电联产、地热井、燃煤锅炉和燃气锅炉四种形式,其中燃气锅炉很可能因为输气管道泄漏、操作失误等问题在输气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其安全隐患影响最为严重。针对部分供热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形式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例如部分锅炉、管网老化严重,设备陈旧,遇到极寒天气不能保证供热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区供热管理部门督促供热企业对供热锅炉、管网、换热站,尤其是高温高压容器、换热器、补偿器、循环泵等关键设备进行自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其中针对管线的巡查工作主要要求为:  

1)负责供热管线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制定检查、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明确巡查路线、巡查频次等要求,实行管线安全专人负责制,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管线安全大检查。  

2)供热单位应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和业务培训,包括规章制度、管线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等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  

3)供热单位应对巡线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对巡查工作不认真、不按要求巡查、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督促各供热单位做好新建供热设施建设管理。有的小区的供热设施未经验收,直接由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这样很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对于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首先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其次居住建设项目由相关供热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正常供热;凡是供热设施未经相关供热部门验收的,供热单位不准予以供热。为确保供热工程安全文明实施,区供热管理部门加强与设计、规划、属地街镇等各单位沟通和对接,督促供热单位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及工期,积极协调各施工队伍交叉作业,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  

3. 加强供热应急预案管理。区供热部门督促各供热单位加强供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供热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科学的作业流程,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提高供热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操作、人员管理等安全检查及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加强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力度。各供热单位要根据自身热源性质及供热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现状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及人员储备及组织应急演练等。  

4. 创造安全、稳定的供热信访环境。按照“供热问题无小事”的管理原则,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要加强对信访工作机构的专用办公场所,专职人员和设备的管理,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供热信访问题办理程序,认真做好受理、督办、回访和回复等工作,应当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信访工作规范高效。严格按照供热条例,进行入户维修抢修、测温等工作,做好信访接待,避免因供热问题导致群访,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供热。  

(三)供气安全  

1. 严格执行行业安全供气标准。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结合《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服务管理标准》等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及《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保护范围划分标准》、《燃气燃烧适应性测试规程》的制定,在上级领导下,做好贯彻落实。  

2. 强化制度落实。一是结合《天津市燃气行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工程现场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和燃气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燃气用户的指导、培训;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落实安全供气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配备与经营项目、供应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强化日常监管,完善企业燃气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管线设施巡管,完善企业燃气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管线设施巡查、服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三是全面实施户内燃气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有报必修,修必彻底”,对无法联系的用户,采取各岗位联动、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物业部门的支持与协助等方式,确保户内隐患治理。四是开展燃气管道设施占压清理整治。区建委要做好清理占压工作的建档与整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确保不发生新占压。五是落实燃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评价。组织、指导所属站队按标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整体管理上水平。六是加强反恐、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反恐怖防范各项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人员、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燃气管理队伍力量。配齐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特殊岗位的教育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强化已取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率达100%。二是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建立燃气安全宣传常态机制,开展全方位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将安全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4. 发挥科技作用。充分利用综合调度管理系统、SCADA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管网GIS地理信息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及时监测管网动态,及时实施抢险救援。  

5. 实施安全供气建设重点工程。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将老旧管网纳入改造范围,每年上报技措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人员供热安全监管责任。成立由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区供电供热供气管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电供热供气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供热执法队伍  

为了进一步落实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生产,需要尽快建立健全供电供热供气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在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生产环节不履行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破坏供电供热供气设施等危害安全供热行为的用户,严肃查处。  

(三)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电供热供气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电供热供气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电供热供气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电供热供气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对不能满足供电供热供气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对安全存在隐患的单位,严格依法整治。加强供电供热供气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电供热供气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七    

油气运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商务委发展改革委  

依据《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结合我区成品油运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中成品油运营是指加油站和油库。区安监局承担成品油运营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监管责任,区商务委承担加油站(油库)行业监管责任,区发展改革委承担石油管道设施占压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管责任。区行政审批局、房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西青规划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公安消防西青支队、公安交通西青支队、运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承担专项监管责任。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截至201512月,我区成品油经营资质在营企业共52家,其中成品油仓储企业(油库)1家,批发企业2家,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49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分布,从属地管理上划分,其中,杨柳青镇10个,包括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9家;辛口镇7个,包括仓储企业1家,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5家;其他街镇均为零售企业,分别是张家窝镇9个,中北镇4个,西营门街2个,大寺镇9个,王稳庄镇4个,李七庄街6个,精武镇1个;从企业隶属上划分,其中,中石化系统30个,含批发企业1个;中石油系统12个,壳牌系统3个,道达尔系统2个,社会办企业5个,含仓储、批发企业各1家。  

近年来,我区成品油安全运营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新建、迁建、退线、改造、改建、变更、歇业等初审程序,坚持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二是严格运营监管,坚持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制度,多年年检率保持100%;与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国五油品置换和油库现场摸底核查,保证了企业的规范经营;组织了加油站安全整治排查以及整改,排查出问题3大类115项,全部实现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进行了违法违规建设等“黑加油”专项整治,两年共查处取缔非法加油站点4个,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安全设施建设。在加强传统消防、安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推动视频监控、油气回收等安全设施建设。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项培训,核发了培训证书,相关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各企业内部也加强了培训、演练工作,做到了培训有记录、有考试,演练有照片,实现了工作、管理人员全覆盖。  

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加油站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到第一位,员工对突发情况处置程序不了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二是安全设施陈旧。尤其是一些社会加油站设施简陋、管理滞后,亟待提升改造。三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非法建筑占压加油站周边红线,成为成品油安全运营的隐患。四是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反弹。违法流动加油车辆屡禁不止,市场检查监管力度仍需加大,并需建立起长效机制。  

二、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安全西青建设的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成品油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路径。重点把控三个路径:一是严把市场准入。科学制定网络规划,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局初审,落实现场勘查,实行安全许可“一票否决”。二是严守企业规章。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不踩安全“红线”。三是严格政府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设目标。通过严格准入、检查、监管等环节,促使成品油运营防护措施得到全面推行,违法违规加油活动得到彻底查处;防止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查率、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三、重点任务  

(一)严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按照全市《油气运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加油站(油库)应从10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 法律法规和标准。加油站(油库)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市、区相关文件,并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2. 机构和职责。加油站(油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一岗双责”,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 风险管理。加油站(油库)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针对隐患治理项目,做到“五定”,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4. 管理制度。加油站(油库)应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有效性和适用性。  

5. 教育培训。加油站(油库)应每年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保存培训记录。  

6. 生产设施。加油站(油库)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 作业安全。加油站(油库)应对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8. 职业健康。加油站(油库)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9. 危险化学品管理。加油站(油库)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0. 事故与应急。加油站(油库)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加油站(油库)经营单位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推动企业将标准落实到位。区商务委负责将加油站(油库)各项标准量化为企业资质年检初审指标,以年检初审推动标准化建设,着重打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销售走私成品油,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加油站(油库)安全距离的管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备案,油气罐区及易燃易爆生产场所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的使用,安全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等;公安消防西青支队主要负责对加油站布局、等级进行管控,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防火距离的把握,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超出许可范围、设计能力进行经营,超量储存的行为。区安监局、公安消防西青支队负责指导推动加油站(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撤销相关资质。  

(二)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 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油站(油库)应建立健全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成品油安全运营有章可循。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油站(油库)应建立健全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油罐计量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使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 在政府层面,狠抓两个环节。  

1)严格履行审批初审程序。西青规划分局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规划进行行政许可,依法拆除未经规划许可的各类设施。西青国土资源分局依法负责加油站(油库)项目用地办理用地手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油站(油库)进行注册登记,对加油站的计量器具、压力容器和油品质量进行检查检定。区安监局负责对加油站(油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进行监管,并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整治。公安消防西青支队负责对加油站(油库)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管,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督促进行整改。区环保局负责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区气象局负责加油站(油库)防雷防静电设施建设检查和验收。区建委负责加油站土建部分进行验收并出具备案书。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依据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专项审核意见,对加油站依法初审上报,由市商务委颁发加油站经营资格证书,指导油库筹措相关材料,由市商务委对油库进行初审上报,呈报商务部颁发油库批发仓储经营资格证书。  

2)强化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实行等级评定。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认定,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和打分,并颁发达标证书和牌匾。在此基础上,建立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等级管理,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化建设条件的成品油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予以撤销相关资质。二是编制应急预案。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编制我区加油站(油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作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定期举行成品油运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三是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油站(油库)应在车辆出入口、加油区、储油区和收银区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视频安防监控范围达到全覆盖。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区安监局牵头,区商务委、审批局、运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公安消防西青支队等有关部门参与,定期对全区加油站(油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油库)和流动加油车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健全专项整治部门协调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非法加油行为的打击取缔力度,维护油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  

(三)强化组织保障。  

1. 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兼职队伍。加油站(油库)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展企业安全检查和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工作。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区安监局、商务委、行政审批局、运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公安消防西青支队等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油气运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安全监管志愿者队伍。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组建消防安全志愿服务队,开展成品油安全运营知识宣讲活动。  

2.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区财政局要在市财政局商业、科技等资金配套基础上,筹措资金专门用于加油站(油库)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3. 强化督促指导。区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对违规单位查处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屡查屡犯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完善约谈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4. 开展舆论宣传。区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网络媒体、报纸杂志、标语横幅、板报读本等多种途径,强化成品油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推广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安全生产建设重点工程。  

1. 推动加油站储油罐更新改造。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全市工作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单层罐改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达到环保、安全的标准。  

2. 推动社会加油站安全设施提升。区商务委要针对设备设施简陋、防护措施薄弱、安全风险较高的社会加油站,推动中石化、中石油等大企业,采取联营、兼并、收购等方式,帮助其改造提升安全运营设施,提高社会加油站安全运营等级。  

3. 推动油库实施迁建。各街镇负责组织开展油库与居民区安全距离调查工作,对处于城市建设区内、被居民社区包围,且不符合国家安全强制标准要求的油库,联合规划、国土、房管、审批、商务部门促其迁建,进一步降低安全运营风险。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八    

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局  

按照《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职责,为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工作,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系,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努力防范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的风险,保持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一)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现状。近年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未发生特种设备相关事故和负面影响事件,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平稳可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监察工作有效性稳步提升,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整体稳定作出了应有努力。截至2015年底,我区特种设备总量为45636台(只、条),其中注册在用设备数量为39633台(只、条)。注册在用设备中包括:锅炉489台,压力容器3815台(只),电梯6829台,起重机械1862台,厂内机动车辆1495台,大型游乐设施16台,工业气瓶10856只、液化石油气瓶14241只,压力管道12条。全区共有气体充装单位14家,气瓶检验单位2家,电梯维保单位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30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近几年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平稳态势,但由于某些使用单位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还时有凸现;使用单位多、设备量大且增长快,监管力量不足与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进一步突出。随着人们对安全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关注,要求也越来越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红线意识,从严明规范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加大科技支撑、建设重点工程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实现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格局,持续改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评估地方标准》、《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地方标准》、《电梯保障性检验和特种设备应急检验地方标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规范现场抽查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优胜劣汰,促进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排查并消除隐患。  

(二)加强制度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并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进一步规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双方行为。严格执行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制度,推动维保单位的优胜劣汰,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的整体水平。建立政府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制度,推动设立地方政府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核定并保持适度的年度资金规模,纳入财政预算,用于老旧居民电梯的维修改造投入,或居民电梯的紧急维修改造先行垫付。积极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将电梯安全相关方都纳入保险保障范畴,化解因电梯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三)积极发挥科技作用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构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从重事故预防向“防事故、降故障”的转变,构建一个应急平台、三级救援队伍。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动态监管水平。加快搭建车用气瓶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从源头上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行为,使非法违规气瓶无法进行充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工作,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部门与推动部门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组织有序、措施有力。要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努力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检验把关、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工作格局,实现各部门的有效联动、协调配合。  

(二)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力度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督,形成合理的投入机制,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三)落实基层政府居民电梯隐患整治责任。按照《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无管理责任单位的居民住宅电梯,区人民政府要督促、支持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管理义务,加大隐患整治和问题排解的工作力度,保安全、保稳定、促和谐。  

(四)认真督促、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完善工作。在现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一瓶一阀”联动控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上,督促充装站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对充装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大幅提高违规充装的技术难度,降低人为因素对充装过程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动态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督促、落实车用气瓶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的搭建工作。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切实加强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车用气瓶安装、充装、检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督促加气站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车用气瓶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搭建的相关工作。通过电子条码扫描、判读与自控阀联锁控制技术的应用,从源头上强化对加气站的安全监管,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行为,使非法违规气瓶无法进行充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加快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队伍。大力开展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快人才培养,努力建立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队伍。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增强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九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局  

按照《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基本思路,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对食品从生产到消费、药品从研制到使用实施全领域、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监管体系,建设专业化基础上的综合监管队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引导和监督食品企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三)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创城工作为契机促进辖区整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四)依法依规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大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开展, 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六)深入推进放心食品民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放心乳制品厂、放心餐馆、放心示范店等放心工程落实,促进全区食品生产经营整体规范化提升。  

(七)加强食品“三小”监管。贯彻执行市、区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摊贩”的文件要求,强化监管部门责任,积极开展综合治理。  

(八)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的流通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时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质量管理认证,督促药品批发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九)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狠抓薄弱环节,严控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对农村药品和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力度,把各种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专项整治常态化。  

(十)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的科学预警作用。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建设,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作用,应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预警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制度落实。督促辖区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督促辖区企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鼓励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大力加强食品品牌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等宣传活动。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自行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考核计划,通过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真正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承担自身应承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履行监管人员监管职责。理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严格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度,以监管对象为单位,实行分区画片,包户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举措,明确网格化监管的人员和职责,做到监管底数清晰可查,监管任务明确可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宣传培训等举措,逐一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为契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全区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五)依法依规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严把材料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审批三个环节,通过许可工作的开展规范提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六)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四有两责”的落实工作。即食品安全监管要“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落实监管职责、检验职责”。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量化考核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执行力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双落实”,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做好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  

(七)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 、市监督抽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抽检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区监督抽检项目,合理安排区抽检任务。 严格做好监督抽检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八)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大中型酒店、特色餐饮和集体食堂等重点区域,国家法定重大节日、春秋季开学以及夏季等重点时间段,儿童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节日性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检查,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严查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九)深入推进开展放心食品民心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放心奶”、“放心调料”“放心餐馆”、“校园示范食堂”、“明厨亮灶”、“放心示范店”等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构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模式。  

(十)加强食品“三小”监管。贯彻执行市、区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摊贩”的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三小”排查摸底、监督抽检及综合治理整顿等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十一)提高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建设一支适应统筹城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行政执法队伍。  

(十二)提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对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行政行为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提高药品信息预警、追溯和召回的能力。  

(十三)建立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提高应对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和相关部门应急响应的能力。配备现代化的救援装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效果。  

(十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建设,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完善药械安全监管所执法的责任制、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强化农村药械监管力量,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确保药械监管全覆盖。  

(十五)对第三类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按照国家总局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的时间期限规定,组织社会第三方及系统检查员,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关键项目不符合的,或者不符合项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要求企业停产整改;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六)深入推进医疗器械量化分级管理。深入推进医疗器械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覆盖率,按照规范的要求和评定标准对企业实施检查和评定,通过评定典型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质量管理规范的施行,带动我区生产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充分运用量化分级管理的结果,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对重点企业实施有效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量化分级评级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七)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综合考虑我区产业发展和监管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抽验计划,及时对抽验结果的总分析,评估抽验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风险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抽验工作质量和效率。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十    

消防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公安西青分局公安消防西青支队  

公安消防西青支队作为区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总要求的基础上,将全面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纲要》中对消防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全面加强城市农村消防工作,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机制,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切实打牢全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高标准、严要求,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纲要》要求,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安全稳定,努力为西青区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公安消防西青支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李连忠支队长、张洪峰政委任组长,侯新亮副支队长、魏跃晟副支队长任副组长。高万华参谋长、政治处吴立彬主任、后勤处张凤军处长、防火处陈鹏处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处,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 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对照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范围,深入细致地摸排、核查辖区各类型单位、企业、场所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定期对监管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不断完善基础台账和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信息。  

2. 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的监督检查要点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扎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深查、细查、全面查”。同时,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要重点加强“七个方面”工作,即单位基本情况要了解,制度档案要查阅,重点部位必检查,消防设施要测试,各级人员要提问,消防宣传要同步,检查结果要反馈。  

3. 严格督改火灾隐患问题。  

1)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问题,必须现场监督单位改正完毕。同时,及时将法律文书、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留存归档。  

2)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一般性火灾隐患问题,要科学限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措施,并当面向企业负责人警示火灾隐患致灾风险,督促指导单位及时按要求消除火灾隐患问题。  

3)对于一时难以整改或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问题,要摸清影响整改进度的症结问题,并采取约谈单位负责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整治、指导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协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等方式推进隐患问题整改。  

4)对于尚未整改完毕的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必要时可以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有力措施,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5)严格贯彻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办法》(公消〔2015173号)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具有行业特点或行业单位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本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函通报火灾隐患概况、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整改意见,对隐患整改难度大或整改不力的,要提请区政府进行通报,建议相关行业系统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对国家出资企业、集团化连锁企业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在函告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时,抄送该单位的上一级管理单位。  

4. 严密规范消防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中有关执法程序的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做到程序合法。认真落实双人执法制度,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按时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认真落实法律审核制度、集体议案制度。正确运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坚决杜绝执法流程“体外循环”、网下运行、事后补录等情况;及时更新执法档案,确保网上执法信息与纸质档案一致。同时,在各个执法环节尤其是传唤、询问、采取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关键执法环节,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设置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坚决防止滥用权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 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公消防明发〔2013291号)要求,依托总队印发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指南》,采取跟班作业、驻所带教、现场教学等方式,每月结合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对辖区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相关考试考核工作,教会民警知道查什么、查出问题如何处理,并指导公安派出所推动监管范围内的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 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1)支队党委成员牵头,抽调司政后防四个部门各一名干部,组建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2)主动与区民政、安监、发展改革、建设、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收集行业基础数据,全面摸清辖区各类型单位的底数台账。  

3)结合西青区经济发展特点,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全力排查火灾隐患,列出问题清单。  

4)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集中进行梳理汇总,总结归纳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全面掌握辖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5)由支队军政主官带队深入辖区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火灾高危区域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摸清实际情况,跟踪整改进度,特别是要找出导致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根本原因。  

6)会同区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和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情况。  

7)对辖区内近5年的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对火灾发生场所、火灾原因、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基本数据的分析,全方位透视致灾因素,准确把握辖区火灾动态变化趋势,为找准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奠定基础。  

8)拟写辖区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辖区火灾形势分析、主要类型单位的底数、各类型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问题、辖区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情况及整改进度、消防宣传和灭火救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和执行落实情况、两级财政落实情况、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情况、下步工作对策等方面内容。  

9)评估报告形成后,及时报请分局向区政府呈报,并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将评估报告及相关建议印发各级各部门,全力争取各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借势发力,会同有关部门合力破解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层网格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难题。  

2. 推动建设“微型站”。  

1)采取区财政、街道办事处共同出资和单位自筹资金等方式,依托原有基层网格、志愿消防组织和联防组织在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推动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  

2)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详细明确建站标准、人员配备数量、简易灭火、破拆、个人防护等器材装备配置等要求,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统一规范值班备勤、调度编组和执勤训练等制度,指导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全面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微型消防站同时要兼备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功能,微型消防站队员要会同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入户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提示和“面对面、手把手”宣传培训等工作。  

4)督导中队、公安派出所挂点对微型消防站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防火巡查、宣传培训等业务工作进行定期培训,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形式,在线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提示巡查重点、普及防灭火业务知识。  

3. 加强网格防控。  

1)立足“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中央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  

2)区政府结合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落实专项经费,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大、中、小”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并落实网格人员的基本保障。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将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的内容,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  

3)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积极推动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街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对街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将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4)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服务、社会治理、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广泛组织治安志愿者、治安巡防队员、治保积极分子、物业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全力推进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化解、可燃杂物清理、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初起火灾发现处置等工作。  

5)推动街镇组织网格化管理力量,加强对社区、农村、薄弱环节、不放心区域以及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检查,严格火源、电源管理,督促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车通道畅通,确保及时清理可燃杂物,确保安全规范用火、用电。加强应急准备,配齐水带、水桶、灭火器等简易装备器材,强化应急演练,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初起火情。  

4. 落实“六加一”措施。  

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集中组织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教授开展消防工作的具体方法,发放消防安全培训资料。  

2)督促指导重点单位落实“六个一”措施:签订一份承诺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制定工作进度推进表,跟踪单位“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对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约谈单位负责人并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对不履行消防安全承诺且存在隐患问题的,依法予以顶格处理。  

3)结合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推动重点单位根据单位类型、规模、危险性和实际需求,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并承担单位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等职责。  

5. 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  

1)建设范围:工业园区、商业区域(CBD功能区、商业场所集中区、生产物流集中区,特别是多产权、多业态商业综合体等区域)、文化休闲集中区、教育教学集中区、科技研发集中区、石油化工集中区、街镇功能开发区等7类重点区域。  

2)依托消安委平台,推动区教育、文广、安监、综治、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重点区域管理单位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利用现有消防安全管理人、志愿消防队、企业保安队等,组建消防联防队伍。  

3)结合辖区或区域实际确定联防队伍牵头单位,指导其制定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联防队伍应急救援消防器材配备标准,开启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的工作模式。  

4)组织区域联防队定期开展自查自改、互查互检、会议会商,通报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推动区域联防队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逐步提升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5)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实地指导等形式定期对区域联防队消防检查、宣传培训、熟悉演练、灭火救援等日常重点工作的内容、流程、方法开展培训,并指导建立工作记录、台账。  

6. 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  

1)简易消防设施包括: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  

2)推广安装范围:不具备消防设施改造条件的老旧居民建筑、伙楼大院和老年人、少年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集中的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内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居住场所;“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其他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可燃物较多的场所。  

3)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上述区域、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风险,争取关注和支持,会同区民政局申请专项资金或提请区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  

4)对消防安全条件不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且无条件实施消防设施改造的养老机构、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居民社区,组织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开展警示教育,提示火灾风险,推动单位和企业落实专项资金,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  

7. 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  

1)推动本级有关行业部门结合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卫计委分别制订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我市教育、卫计部门分别制订的《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细则》,针对本部门特点和实际情况,细化制订本级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推动本级行业部门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对国家和我市层面尚未制订出台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积极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深入分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状况,找准行业单位突出存在的共性消防安全问题,制订出台相应的消防管理标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8. 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1)结合支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内部督考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奖惩办法;  

2)信息组突出抓好“目标人群”这个核心,积极促请党政机关、职能部门,采集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系统分管领导,街镇、社区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相关信息;  

3)结合监督员“每日一查”和每周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部署一线监督员随身携带关注流程说明以及印制微博、微信二维码宣传品,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关注、注册;  

4)紧密围绕季节火灾特点和火灾防控重点,加强原创内容比重,根据发送目标人群的不同,专题策划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时机。  

9. 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推动应建而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加强对现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完善联训联勤机制,强化熟悉演练,切实提升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等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火灾处置能力。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 强化灭火救援战斗力提升。  

1)全面推进执勤模式改革工作,实现“车定员、人定责、器材定量”,发挥现有人员、车辆及装备的最大作战效能,强化岗位专训、整建制中队合成训练、全勤指挥部响应运行等实战训练,加快普通中队特勤化、特勤中队专业化进程。  

2)按照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要求,抓好执勤车辆、装备性能知熟及实战应用等基本功训练,强化灭火救援战术协同、破冰吸水训练。  

3)开展新兵上岗前真火训练、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建立训练考核档案,做到人人过关。  

4)推进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工作。  

5)简要战评与专题战评相结合,坚持每战必评,定期组织典型战例学习研讨,查找存在漏洞,改进处置对策,做到“打一仗、评一次、进一步”,促进部队战斗力提升。  

2. 强化石油化工单位实地调研。  

1)对辖区百万吨、千万吨生产规模的石化企业逐一进行调研,掌握企业危化品总量、工艺流程、储存方式、专职消防队伍、消防设施、车辆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结合辖区灭火作战能力评估工作,综合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因素,开展风险评估,研究灭火救援技战术,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完善联训联勤机制,时刻做好攻坚克难准备。  

2)督促企业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储备充足的泡沫、干粉、干沙等灭火药剂,切实提升化工火灾防控能力。  

3)调研辖区是否有千万吨级石化企业,要在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灭火预案。  

3. 强化高层、地下等重点单位熟悉演练。  

1)深化辖区灭火作战能力评估工作,对车辆装备、执勤器材、人员编配、通信保障、水源分布、交通道路等现状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结合“演练日、演练周”,强化辖区“六熟悉”工作,掌握辖区主要火灾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各类灾情处置对策。  

2)对超高层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地下商业场所等重点单位必须逐一熟悉,制定重点单位熟悉卡,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地测试工作,找出制约部队作战能力的薄弱环节和实战真实需要,及时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报告。  

3)通过随机拉动、临机设情等方式,检验部队作战编成、辖区熟悉、现场指挥、处置程序等落实情况。  

4. 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  

1)深化市政消火栓标识和取水码头、消防水鹤建设,全面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巡查和测试工作,对辖区市政消火栓逐一放水测试,借助信息化平台完善水源管理台账,对埋压、圈占、损坏的消火栓及时清理和修复,提升消防水源完好率。研究制定缺水地区的供水保障方案,开展整建制中队远距离供水及取(供)水能力操法训练。  

2)每月组织对所属执勤消防中队开展车辆装备巡检,做好维护保养,防冻保暖措施,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协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根据辖区灾害特点,加强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战勤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5. 强化执勤战备及安全制度落实。  

1)严格落实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期间支队主要领导、执勤人员值班备勤制度,支队全勤指挥部要随警出动、跟踪指挥,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下沉警力确保一线执勤力量充足,杜绝非警用兵,广泛开展战备教育,强化补号人员专训,明确火场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总队下发的《天津市公安消防部队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调派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岗位人员和中队灭火救援文书的专业培训,强化接警调度和灾情预判能力,确保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快速准确,科学合理,及时高效。  

3)强化“军政主官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支队每周必须开展一次全员授课,组织全体官兵对作战要则、安全操作规程再学习、再教育,严抓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行车,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4)严格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 紧扣西青区消防安全实际和区域火灾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等“七进”工作,在兼顾一般的基础上,突出对火灾防控重点行业、部门、区域和消防意识相对薄弱的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和全区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2. 结合“  消防宣传月活动,以“科学逃生、成功自救”为主题,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火灾自救逃生宣传活动,重点讲授家庭防火常识以及灭火器、防毒面具、毛巾等常见器材的使用方法。特别是对于孤、寡、老、幼、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要做到入户宣讲、定期回访,全面提升群众应对突出情况的处置逃生能力。  

3. 进一步深化火灾“现场警示”宣传教育,抓住现场群众关注“火情”的有利时机,讲解火灾危险性、防范方法、火场自救互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要严格落实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流动宣传和队站开放相关规定,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受众宣讲消防知识;组织讲师团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针对清明、五一、十一、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做实做强消防贴身宣传。  

4.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支队官方微信、微博要适时发布火灾防控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推送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微信息。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楼宇电视、车载视频播放系统等固定阵地,全天候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和公益广告视频,着力构建立体式、全覆盖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 重大活动期间,要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检查什么地方,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为重点,采取日查和常态化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刚性执法措施,切实关停一批、查封一批不放心的单位,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 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并调派专人驻守,对社会场所及周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防巡控。  

3. 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支队各部门要按照总队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提请区政府领导坐镇指挥、带队检查,下沉机关警力,强化值班备勤,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加强领导。要将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围绕在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此项工作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因地制宜,主动作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西青区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三)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逐一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切实做到层层明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事到人、件件落地。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十一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区政府应急办  

    按照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全面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我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照市应急办制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应急救援体制逐步完善。成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设立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并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本区易发突发事件,成立抗震救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健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编制并发布《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西青政发〔201314号)、《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1614号)等6个专项预案,出台《西青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区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规范了应急预案编制的体例和程序。全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00余件,基本形成类别齐全、层级分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备。基本建立了使用便捷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公安西青分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公安交通西青支队和公安消防西青支队等重点部门的监测监控系统基本完善。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报告率、网络直报率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西青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为快速、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提供保障。  

(四)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健全。依托区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由抢险救援队、安全监管组、工程抢修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气象保障组、专家组等“一队八组”组成的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作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承担全区范围突发事件“第一响应”工作。组建14支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形成涵盖抗震救灾、防汛抢险、气象灾害、清融雪、危险化学品事故、工程抢险、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电力抢修、治安交管、医疗救护、食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五)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以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等单位为龙头,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生产和应急物资储备。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我区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情况调查。区工信委负责制定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管理专项预案,部署应急物资、紧急救援医药用品的生产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区商务委负责建立以重点商贸企业为依托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与市民政部门物资调配机制,当遇有特大灾害,达到相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时,可优先使用国家或市级储备物资,保障群众灾后正常生活。初步建立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制度。  

(六)存在的问题。  

1. 突发事件监测体系不够健全、监测区域不够全面、基础设施监测有待加强。  

2. 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够,亟待提高协调联动水平。  

3. 部分应急预案不够科学,应急预案管理不够规范,应急演练常流于形式。  

4. 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协同作战能力不强,应急救援社会化参与水平较低。  

5. 应急装备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不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不强,管理手段滞后。  

6. 应急资金保障薄弱,不能有效缓解重特大突发事件特别是巨灾的广泛影响。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安全西青建设纲要战略部署,提升本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今后5年,着力加强我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应急救援工作由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促进全区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切实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三)建设路径。重点强化4个方面的能力:  

1. 强化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抓好风险管理,结合行业和地域特点,全面梳理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致灾因素,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建立重特大突发事件善后、赈灾机制,完善应对模式。  

2. 强化应急救援专业化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应急预案科学化水平和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应急监测、预警设施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推广。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有效消除灾害。  

3. 强化应急救援社会化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层次培训工作,提高全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群众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单位协防协治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  

4. 强化毗连区县协同应对能力。进一步深化同本市、河北省毗连区县应急救援工作合作交流,强化联合应急指挥工作体制、机制,细化重污染天气、气象灾害、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危险化学品处置、公共卫生、动植物疫情等领域应急联动工作流程,全面提高毗连区县协同应急救援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健全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气象、洪涝、地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卫生、动物疫情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明确监测项目,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平台装备水平,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与动态监测。融合现代技术,构建高精度监测基准体系,实现重要公共设施和重大市政工程的运行监测。依托科技手段,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及时会同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加强与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的工作衔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审批制度。预警信息发布机构要做好信息发布监控,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保证预警信息按照要求有效发布,并及时汇总相关统计数据。  

(二)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善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模式。研究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党政军机关共同参与的巨灾应对模式。深入研究巨灾条件下本区与市、毗连区县的联动机制,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明确现场指挥部的基本职能与机构设置,规范现场指挥部设置、运行、撤销等基本程序,实现应急决策与应急处置快速化、扁平化。完善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第一时间准确把握、正面引导舆情,疏导公众情绪,稳定社会秩序。完善专家和技术咨询机构参与应急决策的机制,加强对灾情发生发展的分析研判,杜绝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三)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水平,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分析,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宣传、培训、演练程序,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应急预案,市属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报备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开展无脚本、无准备、无通知的“三无”应急演练,用最短的时间、最复杂的情况、最严格的标准检验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检查队伍、检验预案、检测装备,真正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优化配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提高专业化处置能力。整合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建立全区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水平和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增强与驻区部队的协同作战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装备水平和专业化训练水平,定期组织开展面向实战的检验性、综合性应急演练。加强地震、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援、医疗卫生、反恐指挥等专业演练基地建设,开发基于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情景模拟互动教学系统。整合社会志愿服务资源,支持并吸纳救援经验丰富、专业化装备先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应急志愿者团体参与应急培训、演练、救援和赈灾工作。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四进”工程。开展突发事件资料采编、公共安全宣教培训等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五)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大力加强应急装备特别是高科技装备的采购和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处置、医疗救援、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等队伍的应急装备水平。高度重视科技力量的支撑作用,大力推广地理信息测绘、空间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物资投送、舆情应对等工作中的应用,最大限度提高“黄金72小时”救援效率。研究探索应急救援物资综合管理模式,开发应急物资储备监测系统,统筹全区应急物资的规划管理和调度使用。加强重点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分层次、分系统建设各类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调用征用和补偿机制,实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长期储备与临时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  

(六)创新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减少灾害对经济的冲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提高应急资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调整应急管理财政支出重心,加大对应急管理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的投入,保障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坚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严审慎用,吸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研究探索建立巨灾应急储备金制度,减少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巨灾对经济的冲击。  


《安全西青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之十二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西青是我市区县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人口密度大,工业化程度高,建设项目多,高危行业企业分布广、稳定性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安全风险也在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基础依然比较薄弱。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三级五覆盖”落实不全面,安全生产监管仍有盲区;二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规章标准制定滞后于经济发展;三是区、街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四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单一、落后,装备保障能力不足;五是安全生产缺少科技支撑,信息化水平较低;六是安全文化氛围不浓厚,公众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再次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深入、重视程度不高,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迫切需要进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二、  总体思路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西青建设纲要》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规制度、政策支持、科技支撑、监管队伍、隐患排查、教育文化等保障体系,为安全西青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三、具体任务  

(一)创新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级五覆盖”,区、街镇、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全部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政府(政府派出机构)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理顺街镇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相互关系,解决监管缺位、失位及错位的问题。二是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安委20155号)规定,对《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西青政发〔20124号)进行修订,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监管范围,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三是加强党委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监管部门与组织、纪检部门联动,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增加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并相应调整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四是建立健全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中介组织安全检查评估为支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查处保障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模式,在企业自查自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由安评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全方位检查、核查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技术支撑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意见为依据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完善制度体系。完成《西青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西青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工作,颁布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西青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办法》等制度,制定完善安全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准入、重大隐患治理、安全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地方性制度规定。二是积极推进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到2020年,在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水务、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专业达标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区、街镇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利用好市级设立的1亿元安全天津专项资金,2016年起,区、街镇两级每年设立不低于财政收入千分之一比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执法装备配备、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治理等方面安全投入。专项资金以不低于上年财政收入增幅的比例逐年递增,实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资金划拨、审批、使用、监督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研究出台金融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贷款的相关政策。二是在冶金、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推动落实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事故预防。提升事故善后资金保障能力,做到主动防范、超前防范。  

(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成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完善软硬件配置,实现企业全部纳入,部门间横向对接,系统内纵向对接,空间地理、安全设施、物品储存、救援力量、处置方案等数据信息实时上传、互通互联,打造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数据库,到2015年底,实现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视频监控,到2016年实现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在线监测、预警。二是积极推动政府、企业与高等院校、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适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提升改造。三是完善区、街镇两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资格准入、测评考核、动态调整等管理制度,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构。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中介服务”的委托管理模式,鼓励“安全事务所”、行业协会、安评机构等中介组织接受企业委托参与安全管理,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四是争取安全生产领域科研政策,鼓励安全生产科研中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及安全专家等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专业科研能力和水平,大力扶持安全生产技术类“科技小巨人”发展。  

(五)完善安全监管队伍体系  

一是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在区级设立30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街镇设立815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在每个村居(社区)至少配备2名安全检查人员。力争2016年完成各级队伍组建,形成市有总队、区有大队、街镇有中队、村居(社区)有专人的安全监管队伍体系。二是实施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招考录用与社会聘用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专业引进相结合,综合评定与专业评定相结合,政府绩效与岗位补贴相结合,行政晋升与职称评定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考核、激励、晋升机制,实行特殊岗位补贴。完善监管人员素质培训、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是依托“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平台(安防网)”建设,以统一设计、集中部署的方式,加快推进全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向企业开放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政企对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报送、监控、整改、监督、考核等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二是建立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区级每半年一次、街镇每季度一次”的频次,由区、街镇两级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对全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七)完善安全教育文化体系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自主培训。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实习学生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特别是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二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力量的教学师资优势,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教育考核,并对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开展公益性培训。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提取、使用部分工伤预防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积极推进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全面提升学龄前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安全素质教育。增设安全课程,普及安全知识,培养事故防范能力。在大中院校实施安全教育示范工程,鼓励高职院校和高等院校增设安全专业,采取专业知识学习和企业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实用型管理及专业技能人才。五是在本区报刊、网络设置安全专栏,在社区、校园、乡村设立安全宣传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及新媒体,普及宣传安全知识和常识,定期公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六是大力开展全社会、多层次的安全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并进一步加大“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康杯”竞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等各行业领域评优创先活动中安全生产考评权重,突出权威性和专业性,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快建设安全街镇、安全园区、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安全校园、安全工地、安全交通、安全场站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增强做好安全西青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安全西青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安全西青建设保障体系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逐条细化,明确实施步骤、时间和具体要求;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部门间密切协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安全西青保障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责任分工,特别是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要从政策规定、人员编制、立项核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要加大对安全西青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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