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07180/2025-00012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规〔2024〕2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24-12-04 17:49:07
发 文 日 期 :2024-12-04 17:49:07
有 效 性 :有效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全面规范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西青区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西青政规〔2020〕2号)。
特此通知。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