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成成玩具店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有43台电子游戏游艺设备通电亮灯处于工作状态,场所内有2台自助兑币机,无人值守,现场有2名儿童正在玩,执法人员询问在该场所内正在玩的1名儿童家长,了解场所交费情况,该家长反映是通过扫描自助兑机上的二维码自助交费的;执法人员通过自助兑机上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其通过微信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的照片,但是无法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信息,执法人员要求其于2025年4月15日14时,到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说明情况,接受调查询问。当事人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业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0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10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成成玩具店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业活动 |
行政执法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执法结论 |
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壹拾陆(1116)元。 |
处罚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