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22号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8:00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信誉旺酒店有限公司主动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整改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执法人员随机对320房间进行检查,在房间中发现摆放有牙刷、梳子等一次性生活用品,当事人涉嫌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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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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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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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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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天津市信誉旺酒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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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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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名称 |
旅游、住宿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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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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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论 |
1.罚款:伍佰元整(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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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5年6月23日 |
政策解读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