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青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起草《暂行办法》的过程中,对西青区的电子政务现状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学习了广东、江苏、上海等先进地区的管理办法,对标市相关政策要求,吸纳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工信局等单位的政策建议,同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工作。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统筹协调。本项目管理办法以统筹协调、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为指导原则,明确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与审批,建设与资金管理等各个层级的步骤与要求,着力实现全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一盘棋的目标。
2.突出资源共享。本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机制,要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方案应当包括信息资源目录以及共享交换方案,最大限度做好信息交换共享工作,以电子政务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区营商环境的改善优化。
3.突出实际效果。本《暂行办法》的制定,从全区电子政务以及信息化发展的全局去谋划措施,以实的措施和严的管理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用更加专业化的方式指导各单位建设电子政务项目。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等内容,共七章四十五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