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工作方案制定
区人社局牵头安排我区落实市政府《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2号)的工作方案。区人社局、卫健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别按职责范围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最终拟定了《西青区关于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同时工作方案已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以及区防控指挥部各副指挥长意见。
二、关于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
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逐条细化了我区具体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市政府为18条措施,我区细化为20条措施。增加了“保障隔离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和“加强学业指导与情感关怀”两条措施,其中“保障隔离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系按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相关文件制定;
2. 在相关待遇方面,明确一线医务人员中的编外人员参照执行,包括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卫生防疫津贴;
3. 相关待遇经费来源上,除临时性工作补助明确由中央财政保障外,我区明确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卫生防疫津贴均由区财政保障。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