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青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就养老服务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市领导也多次研究养老服务工作,鸿忠书记、国清市长专门做出批示,并将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纳入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作。2019年7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今年在7个街镇50个社区开展助餐试点。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部署,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为老服务社会化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坚持统筹谋划、分批推进,政府扶持、市场运营,信息支撑、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2019年以城镇街道社区为主要范围,推行老人家食堂试点建设, 2020年,逐步向全区推开。
第二部门是重点任务。包含4项工作:一是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主要是优化布局,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合理布局建设可提供配餐、就餐、个性化送餐等服务的一家老人家食堂,以及提供就餐和送餐到户服务的二级老人家食堂。二是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做到“5个统一”,包括统一名称、统一资质、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统一评估。三是加强老年助餐食品安全监管,明确“4个规范”,包括规范资质认定、规范协议签订、规范公示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四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补贴资金政策。明确本区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区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享受助餐补贴;提供的标准套餐以13元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30%;按照每周5天,每天午餐1次,对老年人补贴餐费3元,对老人家食堂补贴运营补贴2元;补贴资金上,除赤龙南街按照市、区4:6比例担负外,其余9个街镇按照市、区、街镇4:3:3比例担负。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加强失信惩戒,加大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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