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西青区关于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0〕3号)工作要求(第二十三条)“统筹考虑城乡综合管理需要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的现实需求,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禁止登记经营的场所区域和限制性条件清单。”
二、主要内容
《天津市西青区关于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内区域禁止、限制个体工商户设立主体开展经营。
三、对标对表情况
(一)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
(二)按照《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制定区域负面清单制度工作。
四、评估论证情况
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按现行法律法规整理《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禁止登记经营的场所区域和限制性条件清单,对于清单实行“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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