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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西青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07180/2022-0002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发〔2022〕7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西青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西青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2111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西青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西青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新城的关键五年,也是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引领妇女在西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新城新征程中践行新使命、建功新时代,按照《天津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和要求,结合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西青打造大运河闪亮明珠、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推动全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妇女全面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均衡发展,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十四五”末,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终身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彰显,新时代家庭观日益形成妇女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妇女在西青现代化活力新城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充分发挥。

、发展领域

(一)妇女与健康

1. 主要目标:

    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

    2保障孕产妇安全,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以下,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

    3深化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70%以上,逐步提高乳腺癌人群筛查率。

    4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5加强传染病防治,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意识,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7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92%以上。

2.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健康西青建设,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强化政府保障妇女健康责任,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工作,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

2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保障妇女健康。积极配合做好市一中心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幼保健中心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青区中医医院、西青医院二期、康汇医院,实施新一轮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健全形成以区妇幼保健中心为核心、以各街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各类医疗机构为重要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体系。

3进一步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深入研究实施新生育政策对妇幼保健等方面带来的新挑战,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为妇女提供宣传普及、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4扎实推进婚前保健和产前筛查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进一步提高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健康教育与保健指导水平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对孕产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干预风险因素,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降低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抢救成功率。

5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推动“两癌”筛查、诊断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筛查策略,建立质控评价体系,强化筛查及诊治服务衔接,促进早诊早治。推进宫颈癌预防工作,提升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意识。加强“两癌”患病困难妇女救助。

6保障妇女生殖健康。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防非意愿妊娠。提供更加规范、安全、优质的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7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以上,先天梅毒报告发生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多种形式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家庭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服务。

8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女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畅通妇女获得心理健康信息的渠道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服务,提高女性心理调适能力。

9培养妇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利用健康西青、美丽巾帼美丽西青、西青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妇女健康知识技能,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妇女健康素养。

10提高妇女健康营养水平。定期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检测、指导和干预。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体重和贫血。畅通妇女了解掌握营养知识渠道,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引导妇女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

11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实施西青区全民健身计划,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引导妇女有效利用社区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所等开展健身活动。

12为妇女健康提供科技保障。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创新应用“云管理”“云服务”“云药房”“云检查”等技术开展妇女健康服务,对妇女人群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

(二)妇女与教育

1.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理想信念,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全面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

3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

4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扩大女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女性终身学习意识显著增强。

6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7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8新增劳动力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5.5 年以上,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2.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领妇女,充分发挥区内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学校实践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在妇女中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全区妇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打造大运河闪亮明珠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贡献力量

2在教育工作全过程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将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思政课程、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保障女童接受优质均衡义务教育。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

4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深化职普融通,坚“引企入校”,创新“订单培育”校企合作模式,发挥西青中专等职业学校优势,针对性结合企业需求开设急需专业和新兴专业,增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6保障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落实资助保障政策,保障女性尤其是保障农村、贫困、残疾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

7建立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健全社区教育机构,发挥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构建四级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做优西青数字化学习平台,实现社区教育体验中心街镇全覆盖。实施街镇成校(社区学校)示范校提升工程,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实施终身学习资源配送工程,为妇女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在线学习服务。

8持续提升女性科学素养。通过课程设置、科普活动培养中小学女生科学兴趣和实践能力。加大女性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增加女性科技人才更多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9营造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学生欺凌的相关教育内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妇女与经济

1.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2保证妇女平等就业、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3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高技能人才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

6加强对特殊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支持。

2. 策略措施:

1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有关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严禁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解聘等环节的性别歧视行为,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现象。

2提高妇女就业比例。大力实“乐业西青”行动,进一步提升就业扩容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兜底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妇女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促进妇女在新兴行业就业,推动妇女实现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鼓励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各类平台支持妇女创业。

3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全面加强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与区域内高校开展合作,积极组织“乐业西青·相约高校”等专项招聘活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创业补贴等发放力度,给予政策指导及市场监管、财税、金融等方面专业支持。

4持续优化妇女就业结构。积极构建女性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围绕西青区制造业强区发展战略,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逐步实现妇女就业结构与本区产业结构同步优化,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

5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提升女性对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应用水平,提高职业竞争力。完善申诉渠道,督促用人单位实施促进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6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重视对外来务工女性、灵活就业女性、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残疾就业女性利益诉求的保护,完善妇女就业保障措施。

7保障从业女性劳动安全。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保护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

8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

9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妇女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女农民的培训,提升农村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 主要目标:

1全面提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

2全区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达35%以上;本区中国共产党各级党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本单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3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比例。

4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区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55%以上,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区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司法、人社等与妇女权益相关部门的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提高。

7局级和局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数量。

8处级和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数量。

9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提高任正职的女干部比例。

10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30%以上。

11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12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3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6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保持50%以上。

14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比例逐步提高。

2.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充分发挥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性别平等意识。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2重视中国共产党女党员发展。在广大妇女中宣传党的主张,培养对党的感情,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始终关心女党员的成长进步,注重培养优秀女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过程中,重点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3保障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

4畅通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各项政策、规划时,要充分听取各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女组织与妇女群众的意见。鼓励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多提交事关西青发展的议案、提案,增加妇女的政策影响力。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妇女组织,支持各类妇女组织开展活动,使女性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骨干作用。

5加大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实践锻炼,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任职交流、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女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务,实现应配尽配,届中调整保障女干部比例不降低。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受歧视。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保障妇女在岗位晋升(职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职工代表比例与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妇女现有比例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有效措施,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基层妇联主席依法进“两委”班子注重村、社区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多渠道培养基层女性能人,发挥基层优秀女性的作用,激发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依托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事项的协商议事活动。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主要目标:

1城镇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2城乡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3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救助标准逐步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倾斜。

4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加强对困难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和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女性成员等提供帮扶。

2.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更加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妇女应保尽保。

2确保城镇女职工参“五险”。探索促进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重点人群的参保机制建设,实现“五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待遇水平,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确保妇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强化生活困难妇女社会救助。完善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健全专项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参与,做好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妇女和单亲困难母亲救助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多方动员社会资源,为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4提高残疾妇女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残疾妇女在生活、养老、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基本保障水平,为有需求的残疾妇女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财政支持,使残疾妇女享有更好的保障水平。

5加强困难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区级农村留守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信息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为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女性成员提供权益保护、帮扶救助、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6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完备的多元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西青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街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片区日间照料中心、村居为老服务站点为基础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区级智慧养老中心,健全完善“互联网+养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老人家食堂社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延伸。推进区级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量,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1.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支持鼓励夫妻平等承担家务劳动,缩小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5促进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6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2. 策略措施:

1在家庭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西青区精神文明城区建设相结合,不断增强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友好型生育环境支持等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提升街镇社区托幼、托老服务能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3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好家风支撑起良好的社会风气。

4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独特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建设。广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和优秀家庭典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家风,形成新时代的好家风。支持妇女带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素养,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5持续推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维护家庭成员权益的法律法规。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强化对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化解。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建立区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搭“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

7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落实父母带薪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的家庭责任,平等分担家务,不断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8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倡导夫妻共同赡养父母,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落实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义务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妇女与法律

1. 主要目标:

1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2提高妇女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西青建设中的作用。

3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4严厉打击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5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6预防和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7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和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8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法规、规章、政策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西青区巾帼法律驿站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妇女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4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落实力度。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排查,推动紧急庇护、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落实。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

5加大对拐卖妇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完善落实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大力开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

6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打击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违法犯罪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推动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政策,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的知识,提升妇女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遏制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发生的性骚扰。

9保障妇女免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网络贷款的意识和能力。

10依法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对家庭财产平等享有各项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离婚时,保障生活困难妇女获得适当帮助,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重大过错方的损害赔偿。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城乡妇女,特别是为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和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业律师队伍、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获得司法救助。

)妇女与环境

1. 主要目标:

1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建立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3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增强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西青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4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5保障饮水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安全饮水普及率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期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6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7巩固城镇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室配备设施并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妇女活动阵地服务功能。

8提高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殊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2. 策略措施:

1营造男女平等社会氛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在机关、学校、家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西青文明城区常态化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文化发展培育和社会治理。

3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建设。加大对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性别平等理念的宣传培训力度,使性别平等成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倡导发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关信息,抵制歧视、贬损妇女的信息。

4全面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利用社区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提高妇女运用互联网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重点帮助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群体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

5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妇女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制止餐饮浪费和实施垃圾分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加强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为妇女提供安全用水。

7公共场所设施建设满足女性特殊需求。在医院、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立母婴室。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推动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实际利用率。

8完善各级各类妇女活动阵地建设。重视妇女之家(半边天家园)等妇女活动阵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满足妇女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纠纷调解、娱乐活动等多方面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妇女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9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注妇女特殊需求及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加强对有需求妇女的救助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落实各方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规划制定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划实施。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承担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规划实施。

(二)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目标任务,宣传实施规划的成效。将规划内容及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课程,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广泛动员组织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注重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共同推进实现妇女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加强监测评估工作,提规划实施效果。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规划监测的组织、指导和数据上报、分性别指标完善等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向区统计局报送年度和终期监测数据,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和终期评估报告。区妇儿工委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天津市西青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西青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新城的关键五年,也是实现儿童优先保障和全面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按照《天津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深入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与西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新城同步推进。到“十四五”末,全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全社会普遍形成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保障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获得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营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引导儿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升儿童的思想道德素养,更好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

(一)儿童与健康

1. 主要目标:

1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增强。

2倡导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

4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以镇、街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7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3%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9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中小学校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

10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

11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2.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健康保障政策。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西青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为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的数量和床位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儿童急救体系。

3大力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宣传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国际儿童节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等举办宣教活动,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和医务人员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4健全新生儿安全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确保新生儿死亡率持续低水平。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 95%以上。

6全面加强儿童健康保健和管理。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加强对流动、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高于90%

7做好儿童疾病的防治。加强儿童口腔保健,7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40%以上,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和罕见病管理。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制度。

8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标准化水平。保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

9强化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为儿童提供涵盖健康良好、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指导。

10加强儿童营养和膳食指导。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加强孕前、孕产期营养和膳食评价指导。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普及为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

11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全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开足开齐体育和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提倡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合理安排作息,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

12强化儿童近视防控。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指导家长及儿童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教育儿童按需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落实儿童视力保护规定要求,保证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充分发挥专业医疗机构作用,定期开展儿童用眼护眼知识教育、儿童视力检查及监测。

13优化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提高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探索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校内外有效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

14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在学校中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系统、科学的青春期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龄阶段特点开展性教育。

15提高儿童健康的科技保障。在儿童健康领域创新应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挥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儿童健康统计制度,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二)儿童与安全

1. 主要目标:

1优化儿童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减少因伤害致的儿童死亡和残疾,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3逐步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儿童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5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

6加大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力度。

2.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儿童安全教育。面向儿童宣传自然灾害科普知识,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儿童安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儿童安全隐患。

3依法严惩针对儿童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强奸、故意伤害、性侵等严重侵犯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操纵、教唆儿童乞讨、卖淫、扒窃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积极防范、制止儿童实施针对其他儿童的欺凌和违法犯罪活动。

4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

5加大对儿童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安全严格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及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压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解决学生在校用餐难问题,提高配餐质量。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

6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7综合治理校园欺凌。学校健全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机制,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

8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优先保护儿童。建立突发事件儿童需求评估体系,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害中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儿童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

9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持续推进“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违法和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治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

10引导未成年人限时、安全、理性上网。利用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开展学生网络素养和网络自我保护教育,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三)儿童与教育

1.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4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充分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7完善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

8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升育人成效。

2.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儿童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发展学生终生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养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2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到教材课堂和实践活动中。健全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持续推动性别平等教育进校园。

3)加强03岁儿童早期托育教育普及。依托社区和幼儿园积极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儿童早期教育,加强对婴幼儿抚育人科学育儿知识传播和宣传教育,满足03岁儿童早期托管和教育需求,推进科学的保教方法

4逐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通过新建、改扩建、接收小区配套、托幼点治理提升等多种方式补齐幼儿园学位缺口。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和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高标准实施学前教育,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5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6普及普通高中教育。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变化。完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7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深化职普融通。推动西青中专优质专业建设,为学生学习深造、工作就业等奠定扎实基础。

8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扩大学前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保障困境儿童教育权利。

9提供多层次、可共享的科普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举办学校科技节、科技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推动“科技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工作。鼓励利用各种科普教育基地,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

10推动传统文化进校园。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结合西青区实际,引导学生学习杨柳青年画、霍元甲精神、大运河历史等,在青少年中进一步树牢文化自信。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注重教师专业培养和进修培训,着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2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育人理念和方法。加强家园、家校沟通,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形式深化家校合作。引导社会各界主动承担教育职责,参与学校育人,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落实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的管理规定。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措施。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育人合力。

(四)儿童与福利

1. 主要目标:

1基本建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儿童福利水平显著提升。

2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儿童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5个,并逐步扩大有效供给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完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机制。

6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7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有效运行机制。有效运行全国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

8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培育发展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2. 策略措施:

1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儿童福利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提升保障力度。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

2提供儿童友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完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

3加强儿童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覆盖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扩大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按规定资助低收入家庭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社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融入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托班,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照护服务,有效解决婴幼儿托育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5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和监护责任,落实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流浪儿童保护,构建全覆盖的流浪乞讨巡查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施救,并确保流浪儿童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落实。

6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类、康复训练类、辅助器具类康复服务,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7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进一步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监护能力水平。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

8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方参与、共同建设的工作格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引入有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公益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9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保护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

10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提升服务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的能力水平。

(五)儿童与家庭

1.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得到保障。

3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4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熏陶儿童,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6儿童家长每年接受2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以上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7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指导支持家庭生育养育儿童法规政策落实。

2. 策略措施:

1优化立德树人家庭环境。开展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创建以及健康家庭和无烟家庭建设等,选树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清正廉洁、邻里团结、科学教子等家庭典型。深化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等各具特色的家风家教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引导广大家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成长发展规律,在生活点滴中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思想品德教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据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在家庭中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乐于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增强对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青年之家、“五老”志愿者工作站等阵地,通过开展亲子活动、开设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庭提供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向广大家庭普及优孕、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家庭护水平。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采取入户巡视探访、法律政策宣讲、家庭监护教育指导、督促落实委托照护等措施,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氛围,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4指导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亲子沟通方式,加强日常亲子交流,开展亲子活动,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充分利用各类公益性设施、场所和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助力家庭开展亲子活动提供条件。深化“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实践活动,加强亲子阅读指导,分年龄段推荐优秀阅读书目,培养儿童阅读好习惯。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有条件的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专区。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

5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依托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现有机构,构建遍布基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社区(村)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6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制定《西青区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开展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7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落实产假制度、生育津贴、父母育儿假。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六)儿童与环境

1.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城区和儿童友好社区。

2充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

4提升儿童的媒介素养。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游戏、广告、影视及其他传媒不良信息的影响。

5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不断提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6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儿童环境权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期间,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7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基本养成。

2.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促进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实施、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

2探索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充分践行儿童优先理念,鼓励创建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西青特色儿童友好城区。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建设一批儿童友好示范站点,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友好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3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在与儿童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中,注重吸纳儿童参与,听取儿童意见。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增加儿童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

4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各类媒体创作、生产和传播优秀儿童作品,大力培育西青特色儿童文化品牌。支持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分年龄段推荐优秀儿童书目,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儿童图书专区、亲子阅读区。

5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鉴定和处置,清除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重拳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等。

6严格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及时整治利用网络游戏、移动应用软件等网络通道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

7提升儿童媒介素养教育水平。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图书馆、少年宫等文化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区图书馆数字平台,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

8进一步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建设。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全面实行各类公益性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9优化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升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

10加强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教育,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1. 主要目标:

1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儿童保护的政策体系。

2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儿童的法治素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4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禁止使用童工,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6依法严惩性侵害、虐待、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7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8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9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 策略措施:

1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体系。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专业化水平。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要求。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工作。

2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将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落到实处。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理、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3全面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西青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职能部门将儿童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儿童法治素养。

4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赠与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

5完善落实监护制度。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职责要求,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依法规范监护责任落实,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

6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儿童参加演出、节目制作等方面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儿童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加强监督管理。

7依法严惩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

8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等行为。严格禁止对儿童实施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健全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制止、管教。及时制止、处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10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重点加强对孤残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的关爱救助。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司法救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落实各方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规划制定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划实施。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根据规划要求,承担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规划实施。

(二)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将规划内容及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课程,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加强监测评估工作,提规划实施效果。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规划监测的组织、指导和数据上报、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向区统计局报送年度和终期监测数据,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和终期评估报告。区妇儿工委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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