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关于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tjxq-qzfb/202000002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20〕6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关于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关于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西青区关于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5号)要求,结合我区预算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落实全市工作要求
全区各预算单位要坚持真过紧日子,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要严格规范基本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源头管控,严格控制隐性财政供养人员,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要强化政府投资联动管理,统筹平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预算,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控和绩效评价;要严格财政项目库管理,实行项目库信息动态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入库管理程序,压实项目库管理主体责任;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和审计问题反馈应用;要压实预算管理主责主业,财政部门要转变工作重心,从“管全程”转为“管两头”,各主管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审计部门检查重点聚焦政策执行、资金绩效和项目管理,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单位的审计监督。
二、加大政策和项目资金整合力度
(一)清理规范现有支出政策。整合性质相近、用途相似、分散管理的现有支出政策,对无执行期限的政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予以调整或清理。各部门要完善现行政策体系,通过绩效评价等多种手段加强政策分析;对执行效果较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对政策效能偏低、资金效益不高的进行提升完善。
(二)实行项目资金分类管理。改变项目资金“碎片化”管理现状,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分散管理的项目资金重新优化整合。整合后的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基本民生项目、党委政府重点项目、经济政策项目、部门职能项目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
1. 基本民生项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第一顺序,严格规范“三保”范围和标准,不搞过高承诺,除非国家及天津市政策调整,一律不再新提高标准。区财政局按照天津市确定的基本民生项目编制目录,实行目录管理。
2. 党委政府重点项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决策及确定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区委区政府等各级党委政府直接印发的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等方式确定,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3. 经济政策项目。充分发挥政策撬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财政部门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确定经济政策项目总规模(暂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的3%确定),侧重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四大核心产业和引育发展新动能。一半用于政策兑现,一半用于“一事一议”事项。其中,政策兑现资金规模根据各预算部门申请资金规模占比、上一年度兑现情况等因素分配至相关部门统筹使用;“一事一议”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原则上用于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工程项目。
4. 部门职能项目。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的原则,大幅压减部门职能项目预算,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各预算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按以上整合要求编制具体项目支出预算。
(三)规范项目资金分配程序。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形势、财税政策和收入预计等情况测算下一年度可支配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府偿债资金后,确定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总额,各预算部门预算安排不得突破总体限额。一是党委政府重点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各预算部门支出事项资金需求、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新增重要项目事前评估结论等因素,提出重点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报政府审定。二是经济政策项目,相关预算部门根据政策兑现细则、上一年度政策兑现情况及扶持对象需求等因素编报具体项目支出预算。三是部门职能项目,各预算部门根据部门职能项目资金规模、部门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充分评估本部门现有人员力量、项目实际需要等因素,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的思想,编报具体项目支出预算。四是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由相关区级预算部门编制分街镇转移支付预算,由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编报具体项目。
三、全面盘活各类资金资源
(一)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收力度。严格落实结转结余清收管理要求。一是各预算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年底应全部支出完成,原则上剩余的本级结转结余资金(不含基本支出定额安排的设备购置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收回统筹使用。收回后,下年仍需支出的,由下年部门预算调剂解决。二是各预算部门要加大历年结转结余的消化力度,相关支出优先使用存量资金支付,对当年3月底仍未消化完毕的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提前清理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加快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对各预算部门当年8月初支付进度不足20%的项目资金,原则上剩余部分的50%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当年10月底,单位支付进度不足30%的剩余部分,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二)清理回笼财政借款。进一步加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借款,财政部门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追回,用5年时间完成2018年以前形成的财政借款清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借款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除党中央、国务院特殊规定外,财政部门只能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安排借款,不得经预算单位再转借企业。借款资金仅限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019年以后,新增的财政借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各预算部门、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落实,全力配合财政部门清理控制财政借款。
(三)有效盘活公共资产资源。按照摸清家底、分类处置、统筹分配的原则,分别由财政、机关事务、国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国有企业资产、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清理盘查,核实闲置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提出处置意见,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复核后报政府审定。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低效使用房屋,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或由政府指定相关机构运营管理;对政府投资股权,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适时有偿变现并及时纳入预算;对股权划归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区属企业实现的混改产权转让收入,扣除转让费用后全额上缴国资收益,按照适当比例补充一般公共预算;对闲置土地资源,加快地块整理和出让进度,尽快回笼前期投资。资产处置收入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所需支出。
附件:西青区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任务清单
附件
西青区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强化财政供养人员源头管控 | 建立机构编制、供养人员、预算资金联动管理机制,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每年12月份向区编办提供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变动情况,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配置、履行职责需要等情况,深入分析评估、严格审核把关,能够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的,一律不再新增人员和编制;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的,一律不得将机构和人员转为财政供养,实现各部门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人员数相对应。 | 区编办 |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2 | 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 各预算部门全面梳理编外聘用人员现有情况,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开展年度自评,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除中央和天津市有明确政策要求外,人员规模一律只减不增。各预算部门要将年度自评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送区编办、区人社局、同级财政部门。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预算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和待遇标准挂钩,对评价结果较差的,不再增配人员或提高待遇标准。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编办、区人社局 | 2020年底 | ||
区审计局结合审计项目对各预算部门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审计。 | 区审计局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2 | 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 对新增涉及编外聘用人员的项目或原项目增人增支的,各预算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事前评估论证,凡可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均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市场化方式解决,不再采用“人数乘以工资”的方法测算所需财政资金,变“以人定费”为“以事定费”。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3 |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 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单位性质和职能,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保障方式,做到“有保有压”和“应保尽保”。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各预算部门统筹考虑事业收入、结转结余等情况,合理确定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大力压减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4 | 实行项目资金分类管理 | 整合性质相近、用途相似、分散管理的现有支出政策,对无执行期限的政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予以调整或清理。各部门要完善现行政策体系,通过绩效评价等多种手段加强政策分析;对执行效果较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对政策效能偏低、资金效益不高的进行提升完善。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改变项目资金“碎片化”管理现状,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分散管理的项目资金重新优化整合。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4 | 实行项目资金分类管理 | 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第一顺序,严格规范“三保”范围和标准,不搞过高承诺,除非国家及天津市政策调整,一律不再新提高标准。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区财政局按照天津市确定的基本民生项目编制目录,实行目录管理。 | 区财政局 |
| 2020年底 | ||
党委政府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区委区政府等各级党委政府直接印发的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等方式确定,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财政部门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确定经济政策项目总规模(暂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的3%确定),侧重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四大核心产业和引育发展新动能。一半用于政策兑现,一半用于“一事一议”事项。其中,政策兑现资金规模根据各预算部门申请资金规模占比、上一年度兑现情况等因素分配至相关部门统筹使用;“一事一议”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原则上用于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工程项目。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相关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的原则,大幅压减部门职能项目预算,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各预算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按以上整合要求编制具体项目支出预算。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5 | 规范项目资金分配程序 | 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形势、财税政策和收入预计等情况测算下一年度可支配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府偿债资金后,确定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总额,各预算部门预算安排不得突破总体限额。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党委政府重点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各预算部门支出事项资金需求、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新增重要项目事前评估结论等因素,提出重点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报政府审定。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经济政策项目,相关预算部门根据政策兑现细则、上一年度政策兑现情况及扶持对象需求等因素编报具体项目支出预算。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部门职能项目,各预算部门根据部门职能项目资金规模、部门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充分评估本部门现有人员力量、项目实际需要等因素,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的思想,编报具体项目支出预算。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由相关区级预算部门编制分街镇转移支付预算,由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编报具体项目。 | 区级各预算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6 | 统筹平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预算 | 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应当与中长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需求、财政可承受能力等确定政府投资年度预算总规模。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区发展改革委在年度预算总规模内按照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分级排序,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与财政年度预算衔接平衡。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
财政部门根据经批准的预算,结合项目资金需求、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监控情况等,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监督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活动。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7 |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控和绩效评价 | 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预算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项目后评价。 | 区发展改革委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财政部门对重大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率、绩效评价结果不符合预期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并在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中适当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
对超概算项目,财政部门可暂停安排预算或拨款,待区发展改革委实施调概审批后再恢复安排预算或拨款。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8 | 实行项目库信息动态管理 | 完善财政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部门项目储备库、财政项目管理库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常态开放、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 | 区财政局 |
| 2020年底 |
除基本支出外,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一律纳入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的范围。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
对入库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滚动管理,因预算新增、调整调剂或细化资金方案等原因需补充或调整项目的,相应动态调整项目库。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
9 | 规范项目申报入库管理程序 | 严格履行预算项目的提前研究谋划、事前评估、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规范程序。各预算部门、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严格项目库管理,提前一年左右做好项目的研究论证、组织入库工作。强化入库项目绩效管理,按轻重缓急排序,全面反映政策依据、支出内容、绩效目标、任务清单、资金需求、实施周期、立项论证情况和其他必要信息。项目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的不得推送至财政项目库。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0 | 压实项目库管理主体责任 |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项目库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明确项目入库条件,审核各预算部门推送的储备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财政项目管理库,作为预算编制备选项目。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各预算部门、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负责各自项目库管理,做好提前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根据项目储备和使用情况,办理项目的新增、调整和退出,做好项目督促实施、跟踪检查、绩效自评、考评验收、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11 | 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 | 各预算部门在提出新增支出政策和重要项目资金需求前,应开展事前评估(包括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和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结论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未开展事前评估的不得申请预算。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财政部门要健全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将绩效目标设定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环节,并随预算编制流程同步提交、同步审核。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脱节的,不得纳入年度预算。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执行中需要调整项目预算的,要随预算调整申请同步报送绩效目标。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2 | 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 | 各预算部门是实施绩效监控的主体,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情况较差的项目,各预算部门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财政拨款。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预算绩效重点监控,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13 | 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 各预算部门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到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财政部门建立自评抽查制度和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重大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4 | 强化绩效结果和审计问题反馈应用 | 建立预算安排与审计问题、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审计问题和绩效结果实行分类分档排名,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构建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评价结果较差、审计问题较多的项目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审计局 | 2020年底 |
15 |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收力度 | 各预算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年底应全部支出完成,原则上剩余的本级结转结余资金(不含基本支出定额安排的设备购置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收回统筹使用。收回后,下年仍需支出的,由下年部门预算调剂解决。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各预算部门要加大历年结转结余的消化力度,相关支出优先使用存量资金支付,对当年3月底仍未消化完毕的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提前清理收回统筹使用。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
加快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对各预算部门当年8月初支付进度不足20%的项目资金,原则上剩余部分的50%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当年10月底,单位支付进度不足30%的剩余部分,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6 | 清理回笼财政借款 | 进一步加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借款,财政部门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追回,用5年时间完成2018年以前形成的财政借款清理工作。 | 区财政局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严格控制对外借款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除党中央、国务院特殊规定外,财政部门只能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安排借款,不得经预算单位再转借企业。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借款资金仅限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2019年以后,新增的财政借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7 | 有效盘活公共资产资源 | 按照摸清家底、分类处置、统筹分配的原则,分别由财政、机关事务、国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国有企业资产、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清理盘查,核实闲置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提出处置意见,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复核后报政府审定。 | 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低效使用房屋,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或由政府指定相关机构运营管理。对政府投资股权,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适时有偿变现并及时纳入预算。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
对股权划归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区属企业实现的混改产权转让收入,扣除转让费用后全额上缴国资收益,按照适当比例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 区国资委、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区财政局 | 2020年底 | ||
对闲置土地资源,加快地块整理和出让进度,尽快回笼前期投资。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土地整理中心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2020年底 | ||
资产处置收入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所需支出。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及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8 | 财政部门转变工作重心,从“管全程”转为“管两头” | 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综合性预算管理制度,组织总预算编制和执行;牵头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除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外,不再直接参与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具体事务。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各预算部门 | 2020年底 |
19 | 各预算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 各预算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库管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本部门对口管理的转移支付预算,分解下达至各街镇及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对项目资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和绩效管理;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组织项目验收和考评。 | 各预算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
| 2020年底 |
20 | 审计部门检查重点聚焦政策执行、资金绩效和项目管理,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单位的审计监督。 | 区审计局完善审计监督方式,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审计项目,对各预算部门直接负责分配使用的项目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盘活存量、规范收费、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审计整改主体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对审计问题频发、屡查屡犯、屡纠不改、监管缺失的单位,区审计局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切实促进依法履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 区审计局 |
| 2020年底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