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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西青“运河工匠”品牌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0726T/2022-0004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22〕9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西青“运河工匠”品牌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打造西青“运河工匠”品牌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1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打造西青“运河工匠”品牌

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提升我区劳动者素质,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打造西青“运河工匠”品牌,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市、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区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基础,以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为核心,着力培育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西青“运河工匠”,打造大运河闪亮明珠、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区构建1+3+3”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行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打造技能人才教育新平台,积极探索技能人才引进新路径,健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新机制。每年培训技能人才10000人次以上,引进急需紧缺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2025年底,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建成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1.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从就业前培训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依托职业院校、民办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通过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模式多样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和优质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

    2.广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农村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对具备条件劳动者,特别是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电子设备装接工、铣工(数控铣床)、养老护理员等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0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3.全面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建有企业培训中心的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帮助企业对接职业院校和办学质量高的民办培训学校,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中高级技术工人技能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重点支持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的企业和机构,实施大师带徒、名师带徒计划,选拔一批拥有绝技绝活、掌握传统工艺的能工巧匠,与一线职工开展师徒结对,实行一人一策培养,带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鼓励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技能人才。每年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

(二)着力打造技能人才教育新平台

4.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根据《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津人社规字20224号)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发布的补贴性培训设施设备规范标准,统一职业培训所需具备的实训设施设备、实习工位标准,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设备、师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勘验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校、示范校鼓励培训机构根据自身优势特长,设新职业新工种,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应急局、政务服务办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坚持聚焦重点、合理布局、开放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成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平台60家。发挥企业设备先进、设施完善、技术领先等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根据产业方向和行业特点,遴选一批企业培训中心开展企业内训,鼓励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公共实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6.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完善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支持区域内普通高校和各类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改善教学方式,开办专业与产业相融合的技能培训班,大力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借助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师资资源、课程项目等优势,开展企校合作培训,促进学用结合、训用一致,不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积极搭建校企对接服务平台,组建校企合作联盟,实施引企入校、送技入企工程,促进招生与招工互相衔接、教室与车间有效联动,形成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通过校企合作,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

7.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天津市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通过集中培训方式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未就业人员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本区企业新招录员工参加定向岗前培训,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市级产业链重点企业和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积极探索技能人才引进新路径

8.广泛开展技能人才引进活动。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车、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以研发与专业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端商务服务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养老健康、新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求,摸清产业技能人才资源底数,动态发布技能人才需求目录。深化“双招双引”工作,采用“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高技能人才。每年组织重点企业赴高校和技能人才密集城市举办招聘会、洽谈会、交流会,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创新“政府+机构+企业”合作模式,依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开展市场化引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9.鼓励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企业在自主培养基础上,引进海内外优秀高技能人才。对从本市之外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从本市之外引进的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家属随迁落户、配偶及子女就业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公安西青分局、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10.支持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鼓励企业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四)健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新机制

11.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和鼓励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行赛展演会结合的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方面的作用,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平台,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奖励的同时,可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定期举办运河工匠·技能之星区级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市场紧缺职业需求,选择若干职业(工种),邀请优秀技能人才参与技能比拼,对获奖者给予奖励。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对承办国家级、市级、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财政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12.实施西青“运河工匠”进阶项目。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面向全区在岗职工实施西青“运河工匠”进阶项目,培养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的技能人才。西青“运河工匠”进阶项目每两年选拔一次,培养期为两年,每届选拔运河技术能手运河技能标兵运河技能精英”共100名左右。两年集中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培养经费,用于参加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和技能竞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13.做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积极推荐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参评国家级、市级荣誉称号。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对爱岗奉献、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高技能人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海河工匠”等荣誉称号的个人,每人给予220万元奖励资助。优先推荐“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西青“运河工匠”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评选。(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财政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14.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制定按照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的办法,技能人才享有其参与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金、期权、股权分配等奖励。鼓励企业为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组织“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休疗养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15.加强技能人才政治引领。积极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认真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规定,做好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家人才实际困难。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增强技能人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以工匠精神建功立业、报国奉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人社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经开集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强化行业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力量协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在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技能人才的培养、竞赛、考核和奖励等。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对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多渠道筹措技能人才培养经费。

(三)加强舆论宣传。聚焦西青“运河工匠”品牌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宣传企业培养使用技能人才的典型经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设立西青“运河工匠”技能活动周,每年集中开展技能人才系列宣传和技能提升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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