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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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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办公室拟定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按照《通知》中时间节点要求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西青安委办[2017]26号)开展工作。请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2017122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7711日

(联系人:刘俊帅;联系电话:27393524;电子邮箱:xqqajjajk@163.com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201765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全运会顺利召开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特别是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

二、专项整治内容

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安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相关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风险评估,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消除、降低或控制相关风险,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二)是否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新改扩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相关规定,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建设项目审批、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

(五)是否对装卸管理人员、装卸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六)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七)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是否做到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参与装卸作业。

(八)有关企业要定期检查液化气体装卸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完备,并建立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的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罐车装卸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九)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备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配备齐全,并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三、专项整治安排

(一)排查摸底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17930日)

各区组织力量,全面摸排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情况,建立台账。督促相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并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101日至20171130日)

各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逐家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或关闭取缔。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督导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7121日至1225日)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组织复查和验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进行重点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实行分级上报、挂牌督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工作开展,要积极推动相关企业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跟踪指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有序推进。

(二)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对隐患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一是相关企业要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对隐患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或者采取经济处罚等手段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内部通报;二是各区要对发现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各区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对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未及时处理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企业是此次专项整治的主体,各相关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规定内容开展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责任人,按时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构建预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预防事故发生。

(四)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监管力量和专家对辖区、行业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一是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处罚;二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构建预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三是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五)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20171225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装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内容

  

2017629

(联系人:张杰荪;联系电话:28208901

附件

装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内容

一、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车前管理

1.危险品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2.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资质、驾驶员的资质、押运员的资质。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1.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2.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接到完毕,静置不少于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等。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3.装卸作业人员应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督。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参与装卸作业。

4.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5.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管、气相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到位等。

(三)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2.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充装量严禁超过运输车辆的额定充装量额定载重量。充装作业车辆离开充装单位前,应复查充装量。如有超装应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二)雷雨天严禁作业,附近有明火严禁装卸作业,罐体内压力异常严禁装卸作业,检测出可燃气体泄漏或其他的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三)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是否妥善分离,才能启动车体。

(四)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西青区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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